讓婦女沐浴在法治陽光下——五年來婦聯工作和婦聯改革成就(四 )
細化落實機制 進一步提升婦女兒童維權服務實效 在經過性別平等評估后,2014年,《湖北省森林資源流轉條例》根據評估意見,規定林權的流轉“應當經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協商一致”,申請辦理林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權屬共有人同意流轉的相關證明材料”。這一規定嚴格了材料審查制度,保障了婦女與丈夫享有平等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 2014年湖北省婦聯、省政府法制辦聯合建立了湖北省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以婦聯和法制辦的聯席會議為議事協調機構,依托專家隊伍開展性別平等評估。 目前,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建立了相應機制,開展了相關工作。天津、河北、江蘇等地還將法律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寫入地方性法規,為促進當地男女平等發展和地方經濟社會進步發揮了積極作用。 標準明確,程序清晰,工作才會更有實效。全國婦聯制定《婦聯組織維權服務工作標準 (試行)》《婦聯組織受理家庭暴力投訴工作規程 (試行)》,與民政部聯合下發《關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護救助工作的指導意見》。 全國婦聯制定完善《婦聯組織信訪工作規定》《全國婦聯婦女兒童輿情監測、研判和應對制度》等文件,進一步規范新形勢下婦聯信訪工作。 黨的十八大以來, 縣以上婦聯系統共處理群眾來信來訪150多萬件次,配合地方黨政部門做了大量情緒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 青海婦聯努力構建婦女維權工作室“1114”服務模式,即一支隊伍——婦女維權顧問團、一條熱線——12338婦女維權服務公益熱線、一個平臺——青海婦女微博微信平臺、四項內容——“專家咨詢”“維權面對面”“維權講堂”“普法宣傳”,為婦女群眾提供全方位的維權知識培訓、將法律知識送到基層婦女身邊。 ……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 我們相信,在黨和國家的關心重視下,在各級婦聯的參與推動下,婦女權益保護工作將取得更加扎實的成效。 |
相關新聞
- 2018-09-25鐘文玲:不忘初心,以學促行 努力打造婦聯工作的“晉江經驗”
- 2018-09-17黃曉薇在天津調研時強調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推進新時代婦聯工作和婦聯改革迸發新活力 - 2018-07-31“晉江經驗”發源地:以多元改革創新婦聯工作新局面
- 2018-07-17晉江市以多元改革開創婦聯工作新局面
- 2018-06-15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婦聯主席吳洪芹對廈門市婦聯工作成效予以高度肯定
- 2018-06-11沈躍躍來閩調研:落實黨中央部署 推進婦聯工作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