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旅游”追問休假制度“三宗罪”
www.fjnet.cn?2013-05-02 10:20? 郭元鵬?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現代社會,除了因為房屋而假離婚、假結婚,更有人為了各種原因而綁架婚姻。張巧(化名)是武漢一家大型國有企業派駐河南南陽工作的職工,平時最大的愛好就是旅游。可讓他不爽的是,每年只有一次休年假的機會,法定節假日又不是很長。于是,他開始琢磨如何鉆法律的空子,既能休長假,又不被扣工資。他決定與妻子假離婚,復婚后再度休婚假。折騰了兩次,當他們再次假離婚時,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5月1日《楚天金報》) 一個社會的前行和發展表現在什么地方?就是表現在經濟快速發展之后的休閑時光上。想起一首老掉牙的歌曲“我想去桂林,可是有閑的時候我卻沒有錢”。在沒有錢的時候,在我們的國家還處于發展起步之初的時候,每一個人都有義務和責任,勒緊褲腰帶為祖國的建設貢獻力量和時間。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社會的發展,隨著經濟的前行,我們的發展已經邁入了世界第二大經濟實體,我們就理應給民眾更多的休閑時光,讓他們共享改革開放的成果。足夠的、人性化的休假制度就是其中之一。我們不能在這個時代,還讓人們高唱著“有了錢的時候我卻沒時間”的老歌。 我們要考慮如何在現有條件下,整合我們的休假制度。 一是,被取消了的五一黃金周是不是科學。盡管假期總量沒變,可是要知道五一才是出游的最佳時期,這個時間春暖花開最適合旅游休閑,可是我們卻眼睜睜的看著專家把它變成了“水中花”。而春節黃金周無論從傳統習俗還是從季節來說,都不會是旅游的最佳時期。五一這個黃金周是不是需要恢復? 二是,拼接制度需要快速出現地方版本。盡管已經有地方愿意出臺假期拼接版,可也是被專家們從法律的角度一再否認。這從去年海南拼出了一個多星期的地方假日被專家拍磚就可以看出,因為他們已然觸犯了“假日規定”。是不是到了給地方拼假一個法律出口的時候了? 三是,年假不能再流于形式了。盡管帶薪年假制度已經推行了很長時間,可是除了正規單位在慢慢落實之外,在例如廠礦企業、超市、小店這樣的行業里還很難成行。在這里“奮斗”的草根們很難被雇主們“放一馬”。面對“要么工作要么失業”的選擇題,誰能作出一個完美的答案?帶薪休假是不是需要強制性的手段作保障了? 假離婚真旅游,是一個個例,并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意義。當然,張巧的做法是極端的,也是有錯在前的,更不應該給予什么鼓勵,但是,表示一下同情也還是需要的。在這個真實發生的尷尬事件面前,是不是也應該給我們的休假制度的設立和落實有些許的啟發意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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