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派出所警察叫賣四季豆”新聞的三重追問
廣安岳池縣菜農楊仕文,拉著135公斤新鮮四季豆準備上街去賣,因無照駕駛摩托車,被民警處以行政拘留3日。然而,135公斤的新鮮四季豆咋辦?征得楊仕文同意后,當天下午,恐龍派出所3名民警,用警車把四季豆拉到縣城北門外蔬菜市場,由民警幫忙叫賣、售完。隨后民警把賣菜所得的324元全部交給正在岳池拘留所接受處罰的楊仕文。拿到錢后,楊仕文十分感動,表示一定好好改正錯誤,做一個合法的公民。(6月23 《華西都市報》)
在充斥媒體的滿是城管、拆遷部門暴力執法的新聞之余,能夠讀到這樣一條民警為菜農賣四季豆的新聞,實在讓我們倍感欣慰。長久以來,城管、拆遷乃至公安等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帶給民眾的印象大多是強勢、堅決有余而人性化不足,尤其在面對被普遍認為是城市弱勢群體的小商販時,廣大城管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往往一罰了之、一趕了之的執法手段更是容易激起廣大商販的不滿和怨言,而單一的懲罰、驅逐又無益于執法的最終目的,以致商販們的違法經營行為“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但在民警為菜農賣四季豆的新聞中我們卻看到了執法部門執法過程中的人性化色彩,菜農雖然違法被拘,在此期間菜農的利益卻仍舊得到了保護,不同于執法部門往日刻板與嚴肅甚至暴力,執法人員這次帶給了我們一絲溫馨與感動。執法部門往日的刻板與嚴肅固然可以被認為是講原則、不徇私,但這往往又何嘗不是暴力執法的源頭與開端呢。不少部門打著秉公執法的旗號卻在執法過程中橫沖直撞、濫施暴力,且毫無人性可言,并因此以“不講情面,大公無私”自居,卻殊不知秉公執法并不等于執法不講人性化,執法需要不講情面卻并不等于不需要考慮、維護民眾利益。
執法缺乏人性化的直接后果便是執法對象的本能反抗和抵觸。試想在上訴新聞中,倘若民警完全不顧菜農利益,對于楊仕文只是一拘了之而對那135公斤四季豆不聞不問,那么楊仕文事后還會心悅誠服表示要改正錯誤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如此一來,只怕菜農不對民警心生怨恨都難,更遑論從懲罰中接受教育,從此改過。民警從菜農利益出發的舉動既讓菜農深受感動同時也真正教育和感化了一個違法者,我們也相信從此以后楊仕文定能改過。而教育和感化違法者,這才是執法的最終目的和最高境界,缺乏人性化,刻板、嚴肅甚至暴力的執法并非最好的選擇。
因此,我們期待人性化執法能夠成為執法部門的共識。那樣,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就會在執法過程多一份人性化色彩,多一份為民眾利益考慮的用心,而執法難、難執法的困境也就能迎刃而解,我們的社會也就更加和諧、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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