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洪芹直陳當前家庭教育存在的一些不足、問題:一是家長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教育能力和方法欠缺。有關調查顯示,近50%的家長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約八成的家長表示“缺乏相關知識和經驗借鑒”,“80后”獨生子女家長對如何養育多子女的問題束手無策、倍感困惑等。 二是政府主導責任不明確、不突出。現行法律法規沒有政府對家庭教育的主導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家庭教育還未列入基本公共服務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政府對家庭教育工作的投入與政策支持不夠,實際工作中政府主導作用不突出,具體工作往往由婦聯牽頭、納入文明創建。 三是家庭教育的法律依據不系統。中國尚未制定專門的家庭教育法,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條款散見于多部法律,政府、社會、學校、家庭在家庭教育中的責任義務不明晰,如一些父母缺乏監護責任意識,現行法律未能對不履行監護人教育責任的家長進行有效制約。 四是社會支持網絡尚未形成。 那么,這些問題要如何解決呢?“通過家庭教育立法解決面臨的問題”,吳洪芹說。 她認為,要通過立法來強化家長(監護人)的主體責任,引導家長在生、養、教全程不缺位、不缺席,重言傳、重身教,教知識、育品德,幫助孩子養成好思想、好品格、好習慣。要通過立法明確政府的主導作用,各級政府應從“關注家庭教育就是關注民生”的高度,將家庭教育列入基本公共服務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各級政府教育部門牽頭負責家庭教育工作,加大政府財政投入與政策支持,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并由政府牽頭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督導。要通過立法為家庭教育營造法治環境,法律政策要具有可操作性,要明確規定違反相關法律規范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沒有履行監護人責任的家長進行有效制約。如孩子出現不良行為,應當強制對父母進行培訓;如父母嚴重失職,不適合繼續撫養孩子,就應依法剝奪其監護權,在家庭教育中實現情與法的有機結合。 吳洪芹告訴記者,魯迅先生曾呼吁要對父親們進行訓練,他說僅僅會愛并不及格,因為母雞也會愛。“養雞養鴨尚需技術培訓,何況育人呢”。因此她認為要重視家長學校建設并充分發揮其在家長教育指導中的作用,應大力發展學校、家庭、社區相銜接的指導服務網絡。同時,加強對家長學校師資力量的培訓,并將其納入師資培訓和教師考核工作,進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導專業化水平,讓家長學校真正成為培訓家長“履行主體責任”的重要課堂。 吳洪芹說,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教育不僅是關系家庭、政府與社會的一項系統工程,也是關系個人、國家和民族的戰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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