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今年的主題是“新消費我做主”。若以時間論,新消法至今也已施行了兩年。然而,我們仍不得不以復雜的心態面對這個日期。一方面,“3·15”的維權高效是可以想象的,而另一方面,我們所面對的,可能仍是一個不那么讓人放心的消費環境。
在新消費時代,3·15也需要升級版
今天,我們已生活在一個“新消費時代”。各種新型的消費方式、消費渠道、消費領域紛至沓來,公民的消費觀亦在改變。我們希望擁有一個法定且強大的權益保障機制,但事實卻往往不能盡如人意,比如市場競爭仍不充分,比如日常的市場監管仍顯乏力。【詳細】
執法部門是時候與互聯網公司攜手用大數據來“打假”
當前的互聯網已經無遠弗屆,大數據應用越來越成為新技術時代的價值選擇。所有這些,都使得過去那種完全依賴于行政執法部門“地面部隊”式的監管以及單個的打假模式,與現實產生了嚴重的不適。
一些互聯網公司出于自身治理以及公司社會形象的需要,早已開始尋求對維權以及打假防假的互聯網化應對之道。他們的探索,也在某種程度上填補了監管部門一直存在的技術和人才短板。二者一旦有效結合,執法部門借助大數據對造假售假者的行為軌跡分析,無疑將能更迅捷地實施執法應對。【詳細】
而對于一些執法部門的“假執法”同樣要零容忍
以打假出名的王海,到現在還在打假,市場上甚至出現了一批職業打假人。這不能不說,和一些職能部門的不作為、消極作為有極大的關系,監管走形式、“以罰代管”、與不法商家串通,都不是真正的執法。某種意義上,“假執法”就是假貨背后的“保護傘”。無論是媒體還是有關部門,是時候換換思路,打打“假執法”。【詳細】
“3·15”不應該只是一個日子,更應該是每天都可以踐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新消費”時代已經來臨,只有消費者權益保護不斷升級,營造消費者敢消費、能消費、放心消費的消費環境,才能讓消費者真正做到“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