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開學沒幾天,九江縣二中初三年級就有學生向記者反映,晚上到學校上晚自習時,被學校強制要求簽一份生死狀------“安全協議”,即在上下晚自習路上出了事學校一概不負責。家長們表示,這種規避責任的做法讓他們感情上接受不了。對此,學校回復這些自習學生是自愿簽訂“協議”的,學校只能保證在校園安全,至于校外安全則應該由家長負責。(9月14日《潯陽晚報》) 對于這份生死狀,很多走讀生家長反映說難以接受。問題是這種難以接受,為何只是家長的感受?當地教育部門為何就能夠欣然接受?當地政府為何就能夠坦然面對?生死狀,有錯的不是一張薄薄的紙,而是上面住著的鬼魅魍魎。 站著唯利是圖的“鬼”。為何會簽訂這樣的生死狀?我們從學生的口中應該是能找到答案的。這個學校的一位學生說,學校開展晚上補課活動,是需要收取費用的,而不住校的走讀生就不能收取住校費,只能收取晚上的補課費。這在學校看來,會損失不小。這些走讀的學生都不住校,學校就不能收取住宿的費用。或許逼著簽訂生死狀的本意,就是逼著這些走讀的學生也住校,因為這可以增加一筆收入。這站著的就是唯利是圖的鬼。 站著監管缺位的“魅”。教育部門明文規定學生不能上晚自習,可是學校還是安排了晚上7點到10點上課。應該說,這種晚自習的行為是嚴重違反上級規定的,這是加重學生負擔的違規之舉。在紓解學生負擔的大環境之下,在素質教育的大政方針之下,究竟是學校太任性,還是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管太缺位?很多事實一再告訴我們,所有的任性都不會是平白無故的,都是嬌慣出來的。沒有監管缺位的魅,何來生死狀的任性? 站著推卸責任的“魍”。對于學生的安全來說,學校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當然,對于學校來說,做好校園管理是必須的,但是校園之外,學生的安全就能視而不見?害怕發生問題,不是僅僅害怕就能阻止問題發生的。對于學校而言,關注孩子的安全不能止于校園之內,校園之外也需要做些事情。比如說可以向政府匯報,申請警方在校園周邊和學生回家的路段加大執勤力量。該有的責任不是一紙生死狀就能推卸的。 站著社會治安的“魎”。如果完全把這種問題都推給學校也是不公平的,學校的擔憂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社會治安復雜多變,也不是學校就能解決的問題。問題是作為公共治安管理部門,又該做哪些事情?我們不能等到悲劇發生的時候,才知道掉眼淚,才知道“深深道歉”,還應該為社會治安的好轉做些事情。我們眾多的治安管理部門是不是也該反思:是什么造就了學校的無奈和擔憂? 逼著學生簽訂生死狀固然是不對的。但是讓擔憂變成“無憂”,無疑是更重要的事情。“學生生死狀”有錯的不是一張紙,其背后站著多少鬼魅魍魎? |
相關閱讀:
- [ 09-15]“生死狀”
- [ 11-03]高齡環衛工被簽“生死狀”是件好事
- [ 11-03]用“生死狀”代替工傷保險是對法律的誤讀
- [ 11-03]環衛工“生死狀”,超齡員工權益誰保障
- [ 05-31]電梯“生死狀”不能一揭了事
- [ 05-30]“生死狀”不能承受生命之重
- [ 05-14]職工“生死狀”不是企業“免責金牌”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