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改購換租”是穿新鞋走老路
2015-09-02 17:18:12?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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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首次采用政府采購方式租賃公務用車,近日,福建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漳州分院成為漳州市第一個“吃螃蟹”的單位。該單位將向漳州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租用20輛公務用車,租期3年。(9月2日《海峽導報》) 不可否認,用租賃的車輛當公務用車的確是個很新穎的方式,也的確能很好地堵住公車私用的漏洞,對這種公車改革的創新勇氣和精神應該點贊。不過,說租車做公務用車便宜,這個賬還真得好好算算。 從上述新聞披露的一些細節來看,首先,僅租車的費用就不菲。所租車輛一共20輛,每輛每個月必須有200公里的保底數,每公里單價2.3元,一個月按22天算,一輛車一個月最少要1萬元的租車費,20輛就是20萬元,一年就是240萬。如果公里數超過200公里,那費用還得增加,到底超過多少公里無法預估,費用到底是多少也就很難確定了。 其次,該單位還要養20個駕駛員。由于租車公司所租車輛并不包含駕駛員,單位就必須養20個駕駛員,才能讓這些車輛上路,而這駕駛員平均人工成本每人8000元的話,那20個人就是16萬。 第三,員工車補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上述單位是個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應該參照政府機關的相關辦法執行,也就是該單位員工也應該有數額不大的車補,由于我們并不知道該單位有多少人、具體的車補標準是多少,所以很難知道測算出車補費用,這里以該單位有200人、每人平均車補600元計算,一個月就是12萬,一年就是144萬。 一個單位,采用租車的方式,一年下來所花的費用高達400多萬,到底是便宜了還是貴了,在不了解該單位過去公車費用的情況下,筆者不好妄下結論,但如果把租車費和車補費用加起來的話,就是買20輛15萬元左右的新車都綽綽有余,剩下來的百把萬用作油費也大差不差,這說明這種所謂的租車改革不過是玩了把錢從這個兜里裝到另一個兜里的把戲。 實際上,進行公車改革現階段的目標是為了減少公車數量,而上述單位以“最近業務繁忙、公務用車較多、單位缺車”所作的公車改革,根本就是一個幌子,公車該有的還有,駕駛員該養的還養,而每個人的車補還一文不少,試問:這樣的公車改革豈不是在穿新鞋走老路,還有何意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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