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湖南省湘潭縣婦幼保健院一產婦在剖腹產時,因術后大出血死亡。產婦的家屬認為,產婦是非正常死亡,醫院在搶救方面存在問題,并稱,本該在搶救的醫生和護士全體失蹤。(8月13日 《新京報》) 目前,湘潭縣衛生局回應稱,產婦因羊水栓塞引發多器官功能衰竭,搶救無效死亡。羊水栓塞做為臨床兇險并發癥,的確是難以預料到,算是醫療意外。從這個意義上講,醫院本不應當承擔責任。 然而,從新聞報道來看,筆者感覺醫患之間缺乏暢通的溝通機制,手術臺上的信息不對稱。倘若說醫療手術和交通事故處理一樣,出了事故,第一時間通知家屬和保險公司,在各個交通要道安置攝像頭全程錄像。只要這樣做了,對醫院來說是有利的,也打消了患者的疑慮,畢竟醫生是盡力了。 其實,依據衛生部的相關法規和現行侵權責任法,醫生應盡告知義務。筆者認為,特別對于死亡來說,告知義務尤為重要,醫院應當及時下達死亡通知書,而不是去休息室休息。不去履行告知義務這本身就是存在醫療過錯,新聞報道后,湘潭有關單位先是回復不解釋,公眾也沒有知情權,這難道不是自身給輿論風波推波助瀾? 誠然,從現行醫生安全沒有得到完好的保障下,醫療相關部門回復,是因為醫生沒有怕被患者打的原因,不敢去通知,這應當是實情。但是不及時履行告知義務,這是一種失職呀,相比起來,孰重孰輕,醫生們要掂量,醫院管理層也要引起注意。因為醫院管理措施如果到位,制定一套安全快捷的告知程序,盡到自個責任,那么這次輿論風波也完全可以避免。 從公序良俗來講,親人的離去,誰不想第一時間見死者最后一面。而醫院這種不及時的告知,其實也踐踏了他們的權力,從深層次理解,這也是對公共秩序的破壞。筆者認為,醫院應當第一時間公布死亡通知單,然后把死者及時安放到太平間。讓死者家屬第一時間在太平間碰面,也不影響醫療秩序。做到這二點應當是不難的。 手術臺上醫生離席未及時告知的醫療糾紛報道也不只一次,2010年河南一產婦手術臺上死亡,醫生也同樣離席,眾人同樣憤慨。這恰恰說明一個問題。主要因為一墻之隔的手術臺上醫生的工作沒有完全透明,到底有沒有搶救患者心里無底。筆者建議,不妨手術過程全程視頻直播,讓患者給以充分的知情權,打消患者疑慮。也有利于醫患糾紛的解決,患者也可對操作視頻,事后請相關專家分析。而現行的醫療相關鑒定,僅是憑借幾張病歷紙和手術記錄,醫生能否按真實情況記錄也是一個問題。這些能說得清楚到底有沒有責任? 具體到實例來說,對于羊水栓塞的死亡結論。在沒有進行法醫尸體解剖,下此結論是否太早?筆者認為,既然想到會出現如此并發癥,醫院是否盡到預防的責任。筆者也咨詢了一些權威專家,如果羊水栓塞與手術操作不當無關,醫院預見到羊水栓塞并發癥,搶救措施沒有違規或者出現錯誤,醫院就不應當承擔責任。 醫院本應當盡其及時的告知義務,打消公眾的質疑,這本身也是在營造健康的醫患環境。同時我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也要反思,為妨止類似糾紛點爆輿論,公開透明手術過程應是當下管理者的必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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