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在官網上通報了近期發現的4起違反科研經費管理規定的典型案例。北京惠眾實科技有限公司、大連三維傳熱技術有限公司、中國農科院生物技術研究所、北京郵電大學出現在了涉案單位名單上。(見2014年8月3日北京青年報)盡管科研經費成為唐僧肉已不是新聞,但科技部點名通報有關科研經費的問題,近年來尚屬首次。 科技部通報的這4家科研機構和高校,涉及的科研課題項目多是“國字頭”國家科技支撐計劃、863計劃的項目,因此涉及的科研經費都不少,侵占科研經費方法可謂林林種種。例如,大連三維傳熱技術有限公司作為科技支撐計劃“城市生態化公共照明與低碳建筑技術研究及示范”課題(編號2012BAC05B01)的承擔單位,被發現挪用科研專項經費407萬元,并向檢查人員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北京郵電大學作為唯一被單獨點名的高校,其多個下屬學院承擔的課題存在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發放不規范且金額較大、以虛假火車票報銷差旅費、以零余額賬戶串戶使用資金、關聯交易等問題。 科研經費,顧名思義,必須用在科研以及與按規定與科研相關的開支上,對此國家早有明文規定。除了將科研專項經費挪作他用外,開假發票報銷、違規為課題組成員和專家支付高額勞務費和咨詢費等,都是把科研經費直接或變相揣進了個人腰包,這實際上就是以貌似合理的公開手段或暗箱操作的方法侵占科研經費,這與貪污公款并無本質上的區別。在這一問題上所以會屢查屢犯,關鍵是科研管理部門對這一問題的嚴重性認識不足,處理起來“心太軟”,一般情況下司法機關也沒有介入。以科技部通報的上述4起問題為例,不過采取通報批評、責令整改、追回專項經費,取消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申報資格等處罰措施,并沒有誰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一些科研人員,甚至包括個別專家,竟然把侵占科研經費視為“合理”,用以“彌補工資的不足”,這顯然是荒唐的。今年3月,國務院發布實施《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建立完善覆蓋項目決策、管理、實施主體的逐級考核問責機制,實行全過程的科研信用記錄制度和責任倒查制度,對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然而,《意見》一出,卻在科技界和高校中引起軒然大波,尤其是在廣大年輕、基層的科技工作者中反響很大。在青年知識分子聚集的“水木清華”論壇上,當時討論《意見》的發言有幾千條之多。很多科研院所、高校中的年輕人認為,在市場經濟的今天,每月只賺區區幾千元的他們已經夠清貧了,如果再失去科研經費的補貼,很難談得上“有尊嚴的工作和生活”。著名科學家、中國工程院院士秦伯益也表示,個別科技工作者從合法的渠道拿不到錢,只好從非法的渠道去獲取,這是我國的工資制度不到位導致的。一些科研單位得到上級允許,把科研經費的一小部分按比例分給基層科研人員,以彌補工資的不足。他認為,“要防止科研經費中飽私囊,除了用科研經費的管理制度去堵,也要從工資制度這個根源著手”。提高科研人員工資待遇的建議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以侵占科研經費“彌補工資的不足”顯然站不住腳。 為了實現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我國近年來不斷加大科研經費投放力度。2013年我國全社會研發投入達到11906億元,全社會研發支出占GDP的比重也在不斷上升,2013年達到2.09%。中央財政的科技支出已經從2006年的774億元增至2013年的2460億元,年均增長率約18%。在國家為科研出手越來越大方的同時,有關科研經費的丑聞也開始頻繁出現。讓這些經費真正都用在科研的刀刃上,而不是以各種形式落入私人腰包,成為科技界和整個社會關注的問題。 破除侵占科研經費成“潛規則”,需要做出多方面努力。其中包括,科研人員要走出以侵占科研經費“彌補工資的不足”的認識誤區,認清貪占科研經費性質的嚴重性。同時,科研項目的課題承擔單位必須認真履行法人責任,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加強財務報銷審核,規范資產購置、材料采購、出入庫管理等方面的流程,切實保障財政科研資金的安全,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對檢查、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嚴肅處理,并向社會公開,對以各種形式將科研經費揣進個人腰包的,應以貪污論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只有如此,才能讓侵占科研經費的“潛規則”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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