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今年5月份發布將向62萬人發放2.2億元物價補貼的消息,曾引發廣泛關注。日前,多名三亞市民反映,接到社區通知,他們領不到今年上半年的物價補貼了。昨天,三亞市財政局回應稱,根據海南省有關文件精神,三亞市發放物價補貼范圍做出了相應調整。發放紅包的對象只限于“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優撫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含技校)學生外,其余人員不予發放2014年上半年的物價補貼”,發放物價補貼范圍調整后,領取補貼的有2萬多人,發放金額為700多萬元。 曾記得,當5月初三亞將為全市62萬市民發放總計2.2億全民紅包的消息傳出時,點燃了國內輿論的一度狂歡。有表達羨慕的,有恨不做三亞人的,有無私支持三亞政府做得對的,有期望其他地方政府學習的,總之支持者居多。 可冷靜下來探究很快發現,今年以來,海南全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月同比漲幅已連續三個月達到或超過3%,為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不因價格上漲而受到大的影響,海南決定向全省城鄉低保、五保戶、在校學生等困難群體發放物價補貼。而三亞政府所謂要發放的2.2億全民紅包,實質是落實省級要求,向全市困難群體發放的物價補貼而已,只是擅自明顯把發放范圍擴大到了“全民”,是不符合上級政策要求的。現在三亞修改縮減發放臨時物價補貼的對象,是對此前“普惠式”發放政策的必要糾偏、及時完善和上級物價補貼政策規定的有效落實。但客觀而言,作為一項本質上扶持低收入人群的惠民政策,此次三亞物價補貼發放政策盡管進行了及時必要的糾偏,卻仍是不到位、不很科學的,需要繼續精細完善和執行。 首先,就物價的實際漲幅看,此次對各類符合物價補貼人群發放的物價補貼總額還應適當提高。國家發改委等要求,具體發放民眾的物價補貼錢款,要保障不低于物價上漲對低收入人群生活的實際影響。 但眾所周知,自2010年以來,海南三亞的物價水平就一直不斷上漲,而且漲幅很大。有研究表明,目前三亞的物價水平已經與北上廣等大城市差不多,遠超過青島、杭州等旅游城市,但當地的實際收入與上述地方遠不在一個水平。三亞近年來連續發放的物價補貼標準,2010年4—9月為每人每月30元,2011年上半年、2012年上半年為50元,2013年為60元。由此可見,不斷上漲的物價影響,要使物價補貼一如既往的補貼扶持作用力度不減,就應該隨著物價上漲對困難群體影響的加大,而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其次,就政策的規定和實際影響看,發放物價補貼應當分類適度執行。春江水暖鴨先知,物價高漲民早覺。物價上漲對不同群體的影響是不一樣的,比如市民與低保對象、五保戶、學生等都不盡相同,后者更敏感一些。即便是同為低保人群,城鄉對象對物價上漲的感受也是不一樣的。也就是分類適度發放物價補貼,才是更科學合理的。對此,國家規定,城市與農村的低保、五保戶按當地當月低保標準的一定比例發放。 而就實際執行層面看,既然以往知道物價補貼連續執行一段時間后,就要適時調整補貼標準,這次同樣也可以:既然城鄉低保戶、五保戶等能區分開來且分類發放低保扶助金等,那么物價補貼也能夠如此精細劃分和發放;既然2億多的物價補貼地方財政都能負擔,那么“精簡”之后連零頭都不到的困難群體物價補貼適當增加一些補,當同樣可行。 反過來,提高標準、精細分類的執行物價補貼政策,是法規的要求、現實的需要,三亞完全有可執行性、可以做得到。至于執不執行,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執行,考驗的不但是地方政府感知民生多艱的維度和敏感度,而且也是檢視政府依法依規行政的態度和精度,以及執政為民的深度和力度。 余明輝(河南 職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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