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福州古三座公交車站,有兩位八旬老爺爺和老奶奶坐公交車時,因不知年輕女子小陳是孕婦而指責其不讓座的行為,引發雙方口角。后經派出所民警調解,雙方達成諒解。(4月10日《海峽都市報》) 老人在公交車上指責他人不讓座的事時有發生,背后的原因多種多樣,我們需就事論事,不可妄加指責。在筆者看來,發生在福州古三座公交車上的同類事件,當事雙方都有責任。老人指責小陳不讓座,負有憑主觀臆斷做出錯誤判斷的主要責任;小陳憑著姣好的身形,不容易使人相信其是孕婦,負有客觀隱藏真相和解釋不清的次要責任。但從起因和經過看,造成最終因誤會而爭吵的根本原因,還是雙方的互不信任。 城市發展后,公交車成了市民出行最常用的交通工具,這就增加了人與人之間發生矛盾的概率。老人、孩子和孕婦都是公交車上需要被特別照顧的對象,都需要盡可能坐到座位上,以保證安全。怎樣才能避免矛盾發生?筆者認為,在“搶座”方面,老年人需保持大度,體現“愛幼”的風格;孕婦和孩子要顯示善意,保持“尊老”的美德。交流中互相包容,老人心里自會多為孕婦和孩子著想;年輕人心里多想著尊老,社會才會形成和諧氛圍。 八旬老人表達對座位的需求,不算過分,可她不該質疑小陳的合理解釋;小陳的委屈固然可以理解,但在沒弄清楚老人說話的內容時,也不該懷疑老人的善意。哪怕對峙雙方有一方能多些包容之心,不愉快的爭吵恐就不會發生。公交車對老、弱、病、殘、孕的優撫待遇,需要每個相關角色真誠維護。社會賦予弱勢人群的關愛,若是因某一方的一己私欲而遭到破壞,何其可惜? 公交車上,“尊老”“愛幼”皆可貴。既然他們都是我們要保護的對象,旁觀的乘客是否可以伸出援手,幫助他們化解尷尬,樹立信任與包容,降低發生摩擦的可能?誠然,道德判斷需要社會輿論來維系,可人的內心的善意和信念,同樣可以影響善行,同樣足以接納尊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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