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給官員列份“權力清單”
www.fjnet.cn?2012-05-09 09:30? 李靖潔?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河南省政協常委趙克羅發微博批評南陽市整治墓葬的行動,稱當地只鏟平民祖墳,“副處級祖墳”可不動。5月6日,趙克羅刪除了相關微博,稱自己原發微博部分失真。當地鄉干部就此事稱,“副處級祖墳”無明文規定,“要是領導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墳上靠”。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近年來,公權力成為越來越多特殊用法的代言,比如成為“三公消費”的代言,成為“蘿卜招聘”的代言,成為“李剛”的代言,成為“吃空餉”的代言,成為“90后副局長”的代言,可謂花樣百出。更可怕的是,現在居然成為“副處級祖墳”的代言,特權居然能延伸到陰曹地府,讓人嘆為觀止。 公權力之所以頻繁私用濫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監管手軟或者監管缺失。既然監管打盹,權力自然就天馬行空,恣意妄為,以至于“下可蔭蔽子孫,上可福及祖先”,就連祖墳也能“封官加爵”定個副處級的級別,這讓普通老百姓情何以堪? 難道是因為沒有制度制衡?實際上,“將權力猛虎關進牢籠禁錮起來”早已不是什么新鮮話題了,近年來各級政府屢屢出臺的成套成套的“剛性的”、“說到做到的”制度還少嗎?僅就“副處級祖墳”所在地南陽而言,其“檢力下沉”、“后手監督”等監督制度曾一度被其他地方借鑒推廣,其政府網上甚至長期保留“給書記說說心里話”的留言板,監督制度不所謂不全,監督陣容不所謂不廣。 這就讓人不得其解了,既然要制度有制度,要監督有監督,為何還會有“副處級祖墳”的特權?其實仔細思量也不難發現問題所在——“副處級祖墳”并不在監督范圍內。換句話說,權力與監督出現了錯位,官員手里有啥特權監督者看不到,監督者看到的公權力都是“經得起推敲的”。 看來有必要為地方官員們列一張“權力清單”了。所謂“權為民所賦”,老百姓讓渡了哪些權力,官員們又自我創造了哪些權力,必須要列成清單一一對比。最好是能把所有的隱性非隱性的權力都體現在“清單”上,接受包括紀檢監察部門在內的全社會監督。這份“權力清單”對上透明、對下公開,顯然能讓官員“有歪心沒歪膽”。 有全社會的監督,相信沒有官員敢把“副處級祖墳”這樣無法無天的特權寫上清單,既然未寫入清單,就不能實施這項特權。那么在公共政策與社會資源的配置上,官員就不敢再濫用權力“替自己說話”。這樣的成功案例不是沒有,去年寧夏鹽池縣縣委就給縣委書記開了一張27項職權的“權力清單”,當地干部群眾沒看到縣委書記使用過第28項權力。 是時候該給官員們列一份“權力清單”了,不然今天是“副處級祖墳權”,明天就會整出“正廳級打牌權”、“副部級洗澡權”,長此以往,權力將步入妖魔化的死胡同,危害不言而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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