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毆打討薪女工,值得嗎?
www.fjnet.cn?2012-01-04 15:53? 米小玫?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外來女工小娟被李老板毆打后患上精神病一事。她住院上百天連父母親都不認識了。小娟的遭遇引起了許多熱心人的關注。不少讀者致電本報并聯系小娟的家人,表示關懷。(見1月3日的《海峽導報》) 付出勞動,獲得合理的報酬,這是《勞動法》賦予每個勞動者的正當權益。然而,農民工小娟去討薪,反遭毆打,流血又流淚,怎不令人心痛?筆者不禁要質問李老板:為了一兩千塊錢動手打人,值得嗎? 不管小娟討薪時的言辭如何,李老板既不能動手打欠薪者,更不能動手打女人。而今,把小娟打成精神病,為此墊付上萬元的醫療費,一不值。不知小娟病情發展如何,不管怎么發展,李老板即將面臨至少20萬元的索賠,二不值。如果小娟狀告李老板,李老板還要站在被告席上,隨時準備因故意傷害罪而蹲大牢,三不值。同時,因老板毆打討薪者,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敗壞了企業形象,影響了今后的發展,四不值。 其實,人心都是肉長的。員工來你這兒打工,作為老板,理應關心她,像對待家人那樣對待她。換位思考,如果別人欠你的工資不發,你的心里是什么滋味呢?畢竟,《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工資應按月支付”,乃法規上的鐵板釘釘。如此欠薪,相關的法律意識跑到哪里去了?即使企業有困難,也應該有話好好說,與小娟達成解決欠薪問題的協議。沒想到因自己一時的沖動,改變了雙方的命運,不僅令人可惜,更令人感到悲哀。悲哀的不僅是李老板,還有一些企業老板不能從一次次討薪者被打的事件中吸取教訓,以致悲劇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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