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涉縣,下崗職工王金梅百思不得其解:政府組織建造的經濟適用房項目龍山庭院,每平方米價格達到1750元和2050元,而當地的商品房小區,每平方米價格最高也就在1700元到2000元之間,自己搖號得到、并預交了購房款的一套經濟適用房,價格竟比商品房還高。(6月9日《中國青年報》)
俗話說,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泱泱大國的中國也是這樣,怪事接二連三。近年來,中央政府使出吃奶的力氣要把居高不下的商品房房價按下去,可就是不著成效。這不,前邊的“葫蘆”還沒按下去,后邊又有“瓢”起來了:以兼顧公平為目的經濟適用房,售價竟貴過商品房。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興起于上世紀90年代的經濟適用房,是我國在房改過程中為適應新的經濟形勢,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產種類,是適合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房。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7部委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縣人民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得有利潤。
曾經打算組織集資建房的王金梅,就房地產的成本問題咨詢過行業內知情的熟人,在河北涉縣,正常情況下,一般磚混結構的成本在900元/平方米,框架結構的為1200元/平方米。也就是說,龍山庭院經濟適用房項目的售價,比其成本價高了近一半!
龍山庭院經濟適用房項目為什么要售價這么高?是哪個環節推高了它的價格?面對王金梅的追問,涉縣物價局的彭海青科長說:“這個經濟適用房啊,是國家定價,國家定價是個什么概念,國家就是政府,政府定成啥算啥。這個有些東西可以給百姓說,向你透明,有些東西不能說?!?/p>
真是難為彭海青科長了,相比那些罵公眾“要公平就是臭不要臉”的官員,相比那些面對記者追問戴上口罩的官員來說,彭科長已經算不錯的了。但我還是要說,政府沒有權利隱瞞隱瞞經濟適用房建設成本,相反它有責任有義務向公眾解釋經適房貴過商品房的原因。
從根本上說,經適房貴過商品房是政府的恥辱。其一,經濟適用房說到底是政府為了緩解中等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而建,現在它比商品房價格還高,試問政府有何顏面叫它“經適房”?其二,經濟適用房建設享受了政府多項優惠政策,到頭來卻比商品房貴,試問中間的差價裝進了誰的腰包?其三,相比于那些缺乏“道德血液”的房產企業來說,將經適房價格定得比商品房還高的某些政府部門,是不是更加無恥?(湖北 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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