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應該以收入或財產為標準(通常以收入為標準,因為非公務人員沒有公布自己財產的義務),從最弱者開始,而不應該以年齡為區分標準,以避免年齡歧視。
據2011年3月19日北京日報《北京95歲以上老人看病將全報銷》一文報道,“十二五”期間北京市將進一步拓展養老社會福利制度,其中百歲老人免費醫療“將力爭在今年擴大至95周歲以上的老人群體”。這樣享受免費醫療的老人將“從原先的430余人增加到5000多人”。3月22日南方都市報稱,“20日發布這條消息的微博現在已經被網友瘋狂轉發了一萬多次,評論超過3000條。”(《95歲以上看病全報銷,網友“等不起”》)
政府的任何舉措從來都不乏吹鼓手,何況部分人“醫療全免費”政策中政府照顧的對象又是弱者,中國又是個具有敬老傳統的國家。譬如有篇傳播很廣的評論中就說,這既是對老年人的尊重,也是緩解老年人“看病難、看病貴”的重要措施。
說實話我看不出這個政策對老年人的尊重。95歲以上老人享受全免費醫療還只是“力爭”的目標,去年享受醫療全免費的百歲老人不過430人,而60歲以上老年人達263.9萬。如果不能一律免費,當然應該從不太老的免起。60歲的老人比95歲以上老人無疑更有理由免費:同樣的疾病前者只需花較少的錢就能治愈或緩解,而且治愈或緩解后活的時間更長。對95歲以上老人來說重要的是減少痛苦而不是延長壽命。用藥硬保著死不了,卻看著自己的后人為醫療費而煩惱,以至于白發人送黑發人,這是對他們的尊重還是折磨?95歲以上獲得特別優厚醫療待遇的理由只有一個:因為他們稀少如熊貓。
“物以稀為貴”的原則雖然也經常使用到人身上,譬如通過體育比賽決出冠軍給予獎勵,但這跟尊重與否無關,不過是為了愉悅公眾和激勵體育事業而已。再說對人的尊重,也不應該分年齡、性別、官民、貧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并非只有老人才應該受尊重,對孩子就可以不尊重。
無范圍限制地實報實銷本身也不是什么好事,它必然導致過度醫療,使財政不堪重負。這只會加劇“看病難、看病貴”,就像各取所需的公共食堂必然導致浪費和饑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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