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是莫大的諷刺!名義上是了解政風行風,實際上又不愿傾聽真實的民意。扛起一個收集民意的大旗,結果又對民意強行規制。只是不知,那些在述職報告中屢屢給自己打下接近滿分的地方領導,是否有過類似豐富經歷。
雖然有知錯就改,善莫大焉的俗理,但讓人無法不覺吊詭的是,這樣嚴格控制負面評價的調查,對整飭政風行風到底有什么幫助?這樣一眼便可見底的淺顯問題,為何非得網友指證才能知錯?倘不是網友無意發覺,當這樣的荒唐網絡調查結果端上有關部門的臺面時,是否皆大歡喜式地照單全收……
總覺得,調查者對這樣控負之錯并非真就不知,荒唐之舉之所以悍然出籠,原因應該不外乎這么幾種:要么擔心不滿意票數太多,下不了臺;要么早就準備好了調查“腹稿”,調查所要做的,只是滿足實現結果的程序鋪墊;要么對所謂的網絡調查根本就未寄予厚望,只是當成突出工作實績的豐富素材。不管是哪種原因,終歸難避民意被人為畸輕之嫌,也所以網絡調查才敢于悖逆常識邏輯我行我素。
民意之所以未能得到更大程度地尊重,這里有調查者認識的問題,更有民意反向影響乃至約束乏力的更深層次問題。透過現實語境我們看到,像這樣的網絡調查,倘不是網民低概率地偶然發覺,外加輿論的積極跟進,到底是否能夠得到及時糾正很成疑問。實際上,莆田的“聞錯就改”也極其有限,記者調查發現,當地只是拿掉了那句不合時適的聲明,通過技術手段控止不滿意票數的關鍵問題并沒有糾正,足見有關部門面對民意的強悍姿態。
這也表明,僅憑平頭百姓,未必就能對一些地方的一些部門形成強有力地督促與約束,必須有外在監督力量的積極介入,現階段能夠承擔且本應擔當這一角色的當屬人大代表。《地方組織法》第四十四條明確的地方人大代表職權包括,“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群眾對上述機關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依照法律,地方人大代表對當地政府負有監督重責。遺憾的是,無論是在先前吉林永吉縣還是此番甫田縣忽悠民意的風波中,始終未能見到有人大代表本著職責感的“挺身而出”。
時下,“把權力關進籠子”這句話很流行很給力。不過,即便是再堅固的籠子,權力不會也不愿主動投身受禁,而需要外在力量將權力置身其中。作為民意代言的人大代表,倘若對權力視民意如罔聞之舉不能積極發力,民眾又憑什么相信,權力真就置于“籠子”之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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