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房子太貴買不起,自己家的破房子夏天太熱,冬天太冷,鄭州市64歲的退休礦工陳新年用4年,在自家居住的棚戶區院內地下6米處,挖出一個50平方米的地下房間。鄭州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詢問時說,按目前情況看,陳新年所挖的地下室,肯定沒有辦理合法的手續,因此沒有合法的產權,不受法律保護。“沒有經過審批,應該說是違章建筑。”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該局肯定會進行調查處理,并最終依法拿出一個結果。(9月2日《中國青年報》
用政府報告的語言、從正面的角度來說這個事情:礦工陳新年退休后,面對困難的生活局面,積極轉換思路,不等不靠,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在沒有麻煩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情況下,變向上爭取(要求政府解決困難)為向下努力(用4年時間挖出一個50平方米的地下房間),初步解決了自己的住房困難。
可惜,當這個事情被媒體報道后,退休礦工陳新年的麻煩來了,鄭州市房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他的地下房間屬于違章建筑,要調查處理,這讓我們為陳新年地下房間的命運擔憂了。
的確,退休礦工陳新年用4年時間,在地下6米處,挖出一個50平方米的地下房間的“創舉”合理而不合法,但卻是對現在高房價的一個巨大諷刺,那就是各級政府都在為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而拉動內需、增加稅收叫好時,越來越多的困難群眾卻離“安居”越來越遠。我個人認為,鄭州市房管局今后一方面要嚴格管理新的地下房間產生,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要為陳新年現在的地下房屋補辦好證件,讓陳新年的地下房屋成為政府下決心整治房價、切實改善民生的一個“標志性建筑”。如果這樣做,鄭州市真正在全國樹立了一個榜樣,真正是解放思想、關注民生的典范。
鄭州市房管局那位工作人員的話沒有錯,但是從他的話中,我們看到的是冷冰冰的、居高臨下的管理,有點“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味道,對退休礦工陳新年這樣的弱勢群體,“挖地三尺”建房子的無奈之舉,我們需要的是認真反思出臺的政策,更需要的是熱情的服務,是“雪中送炭”式的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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