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通知,再次強調領導下井帶班。然而這樣的規定對于那些習慣了養尊處優的地方官員來說,很可能是一種真正的不能承受之重——— 日前,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呂日周透露:有縣委書記在井下通過一段低矮的巷道時,居然被嚇哭。(7月27日《華商報》)
縣委書記如此脆弱惜命,引起了網友的冷嘲熱諷。有網友說“領導都是孬種,孬種卻當了領導,這說明了什么?”這話是糙了一點,“都是孬種”的判斷也未免失于絕對化(畢竟有不少領導并非孬種),但他的提問卻值得有關方面深思。要知道,中國的一個縣少則幾十萬人,多則數百萬人,比歐洲一些小國的人口還要多。要領導這么多人,最低限度也該是條漢子吧?否則天有不測風云,遇到個七災八難的,他先被嚇哭了,那老百姓該怎么辦?誰來做他們的主心骨?
“書記下井被嚇哭”,至少說明目前的干部選拔制度存在缺陷,使一些根本就不適合擔任領導工作的人“混”上了領導崗位。某種意義上說,就是科舉制度穿上了公務員考試制度的馬甲,在今天復活。“讀書做官”、“學而優則仕”至今還是從政的主渠道,出現個把縣委書記被“嚇哭”,也是再正常不過了。也許有人會問,西方不也有公務員考試制度嗎?但是,人家西方把公務員分成只辦事的“事務官”和掌舵的“政務官”,“事務官”才是考出來的,“政務官”必須經過“選戰”的洗禮,沒點能耐可不行,我國目前一勺燴的公務員考試,其實是模糊了“辦事”和“掌舵”的區別,在實踐中就不可能不出問題。
中國的情況復雜,包括自然災害在內的各類危機比較頻繁,這就要求負責“掌舵”的各類官員能夠具有比較全面的經驗和過硬的政治、心理素質,這說明,單純的“學而優則仕”一條通道,未免過于狹窄,如何把考試制和選舉制、推薦制等很好地結合起來,使適合掌舵的人掌舵,善辦事的人辦事,應該是干部制度下一步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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