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豐田質量問題不能講中國式寬容
www.fjnet.cn?2010-03-03 08:40? 楊于澤?來源:東方早報
我來說兩句
對消息者權益進行立法保護,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是發達國家的“國際慣例”,體現了消費者利益至上的原則,這不同于中國所謂“企業優先”,更不是GDP至上。設想一個國家有很多豐田那樣的大企業,GDP年年兩位數增長,而車禍、食品安全事故不斷,那這個國家到底圖的是什么呢?
正是由于我們片面追求GDP、強調“企業優先”,而漠視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才造成了消費者維權的困境。前幾年,陸續有一批國內消費者購買奔馳、寶馬后,發現質量、安全問題,但一直投訴無門,于是他們只好牛拉奔馳、人拉寶馬游街示眾,或者當眾錘砸奔馳、寶馬泄憤。這一次,美國受害者在國會作證,而中國受害者被豐田工作人員趕出新聞發布會現場,恰恰凸顯了中國消費者處境的尷尬。
作為消費者,要求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這算什么“過分苛求”?連基本權益都得不到保障,還談何“無限上綱”?中國的乳品業,曾經為中國人提供重要食糧,算得上對消費者福利作出過巨大貢獻。發生“大頭娃娃”事件后,我們也曾寬容過他們,結果卻是他們的有毒產品為害3000萬無辜兒童。如果我們現在不“過分苛求”豐田這樣的汽車巨頭,將來肯定會有更多人在車禍中斷胳膊少腿,甚至失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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