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不宜被過分道德化
www.fjnet.cn?2010-01-17 09:30? 張貴峰?來源:西安晚報
我來說兩句
14日,河南省政協通過決定,給予河南政協常委李榮堂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經調查,李榮堂在擔任省人民醫院及新鄉醫學院主要領導期間,收受他人所送款物共計人民幣47.5萬元;還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利用從屬關系與新鄉醫學院兩名女工作人員多次發生不當兩性關系。(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7版)
李榮堂的“不當兩性關系”,違反的不止是社會主義道德,還有悖于人倫道德。但現在的問題是,李榮堂的腐敗“事跡”,不僅包括“不當兩性關系”,更涉及“收受他人所送款物共計人民幣47.5萬元”,難道后者也僅屬于“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何以在“雙開”之外,沒有出現“移送司法機關”的注腳。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收受他人錢財達47.5萬之巨,難道還不足以構成受賄罪?
顯然,在這里,對李榮堂的腐敗處置,明顯有一種被過分道德化的傾向。誠然,道德的范圍確實極其廣泛,在一定程度也包括了法律既有內容,但將一種嚴重的違法問題簡化為一個道德問題、無視兩者的界限,讓違法行為借道德之名逃避法律的制裁,既不足以捍衛法律的嚴肅,也無助于維護道德的純潔。
必須認識到,“腐敗”的“腐”與“敗”,從來就不止是表象意義上的生活腐化、道德敗壞,而主要是深層內在的權力及其運行和監督秩序的腐化變質。如果將腐敗問題道德化——以道德敗壞看待違法犯罪,以紀律處分代替法律追究,在實踐中顯然是不妥當的。
最近,廣東韶關原公安局長葉樹養腐敗案頗為引人關注,而原因正在于其腐敗的手段頗為“高明”、隱晦,其中就包括:“替人‘辦事’并不馬上受賄,而是逢年過節收‘禮物’,‘時空轉換’之后,貪腐痕跡淡化”。仔細品味,葉樹養所以能總結出這樣的腐敗心得、且屢試不爽,難道不恰恰正是對時下“腐敗問題被道德化”現實的一個生動折射,以及他對這一現實煞費苦心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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