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血汗工廠的契約工”發帖報料:世界500強臺資企業達富電腦(常熟)有限公司對待員工極其苛刻,進廠時要將手機等電子產品交給保衛處保管,下班時還要工人在眾目睽睽下解開褲腰帶接受安檢,讓女工備感羞辱。這個帖子在短短幾天內有了近30萬的訪問量,近3000名網友回帖怒斥工廠。“我提的不是褲腰帶,是尊嚴”成為又一網絡流行語。(2009年12月23日《南方日報》)
一個永恒的話題--尊嚴和生存哪個更重要?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公安部《關于保安服務公司規范管理的若干規定》也強調:“保安人員不得出現搜查他人的身體的行為。”在國家法律規定如此明確的情況下,還是有那么多企業肆意踐踏員工的人格尊嚴,不能不令人深思--是什么讓企業如此橫行,又是什么讓員工如此無助和無奈?
我們不難找出多種原因--法律體系不完善,政府部門監管不到位,企業人性管理意識不強等等,然而,最基本的一條,我認為還是員工的綜合素質不高所致。
綜合素質包括多個方面,專業技能水平、法律知識、維權意識、人格力量等,首先說專業技能,可以看到,這類事件多發生在電子、紡織等勞動密集型企業,發生在低層級工人身上,像前些年珠海瑞進電子公司韓國女老板金珍仙逼打工者下跪、韓資企業深圳坑梓寶洋產業制品廠女工被非法搜身等,這類企業對員工的技術水平要求不高,幾乎每個人都能干,企業的選人空間非常大,來源很充足,有了耍橫的底氣和資本。很難想像,一個企業敢對產品研發人員、高級管理人員等高精尖人才隨意污辱。
其次,工人的文化層次不高也是被企業家呼來喚去、頤指氣使的重要原因。這些員工多是小學、初中文化水平,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維護人權能力,同時,由于沒有接受高中、大學等持續系統的人格培養,普遍未樹立正確的人格觀,在遭受屈辱的時候,在“人格剝削”面前,往往會迫于生存的壓力而選擇委曲求全、默默承受。
因此,在健全法律、加強監管與嚴肅懲罰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切實推進產業工人群體的教育培訓,不但要增強其專業技術能力,更要提高其知識水平。“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讓他們擁有扎實的技術、知識功底和堅強的人格力量,敢對企業的非法侵權行為叫板,主動自覺地爭取平等、自由和人權,方是根本之道。
如果有越來越多的工人像孫天帥那樣,對企業的壓迫絕不屈服、堅決反擊,我國工人的就業環境必定有質的改善。
這條路也許很漫長,但必須堅定不移、持之以恒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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