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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12月19日訊(本網記者 馮川葉)騎著電動車遛狗您見過嗎?12月19日下午,記者在福州長樂南路王莊新村附近見到了一位騎著電動車遛狗的人,路上行人見到這種場景紛紛避讓。
?19日下午,記者來到福州長樂南路王莊新村附近,見到這樣一幕:一位年輕小伙子騎著一輛電動車牽著一條黑色的“藏獒”在機動車道上旁若無人地遛著,一邊的“藏獒”也顯得氣勢洶洶,殺氣十足。路邊一位打扮入時的年輕姑娘見狀趕緊避讓。小伙子卻絲毫沒有收斂的打算,仍帶著狗一路飛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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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隨即在附近的街道轉了一圈發現,白天遛狗的人仍不在少數,而且不少還是大型狗。
行人林小姐告訴記者,白天遛狗很常見,而騎電動車遛狗已經不是第一次見到了。她向記者講述了她的一次經歷:“有一次,我在路口等綠燈,突然一輛電動車停到了我的身邊,隨之一只兇猛十足的狗向我奔來。我當時嚇壞了,沒多想也顧不上紅綠燈了,直奔馬路對面,差點讓車給撞著。”行人王女士則表示,自己雖不怕狗,但看到這種氣勢洶洶的大黑狗,心里還是挺毛的。
據了解,12月8日起福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強養犬管理工作的意見》。《意見》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市有獨立住宅單元或獨戶居住的個人可飼養犬,但每戶限養一只。除軍隊、武警部隊及公安、司法部門用犬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飼養具有攻擊性的狼狗等烈性犬。而且攜犬出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允許出戶時間為每日晚19點至次日凌晨7點;2、對犬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遇到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應當注意避讓;3、不得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不得攜犬進入市場、商店、商業街區、飯店、公園、學校、醫院、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社區公共健身場所、游樂場、候車室等公共場所;5、犬在戶外排泄糞便的,攜犬人應當立即清除。違反上訴的規定的,群眾可向公安部門和城管部門舉報,公安部門和城管部門將依法做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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