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教育廳發布了《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考試管理規定(試行)》,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的考試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這種“不得公布成績”的制度看起來是一種進步,實際上卻是揀了修正“應試教育”的芝麻,丟了發展“素質教育”的西瓜。
在全社會大力提倡“素質教育”的今天,主管教育的機構和官員們,仍然死死盯著“考試成績”不放,非要將能不能公布考試成績放入制度,恰恰表明他們內心仍然非常注重成績的“成績本位”意識。筆者認為,只要把考試成績的發布寫入制度,無論是規定“不得”還是“可以”,都與素質教育的思想相違背,與教育改革的大趨勢相逆。
按照素質教育的理念,教育培養人才的大方向,應當是依據人的發展和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以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目標,不僅注重開發人的智慧潛能,而且要努力促進健全人格的形成。換句通俗的話說,就是要培養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發展的“N有新人”。素質教育是在“教育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和面向未來”的背景下,相對于先前的“應試教育”提出來的,而“應試教育”,則是單純關心考試成績,片面追求升學率的代名詞。
不得公布考試成績的規定,可能有反對“應試教育”的華麗外衣,卻避免不了“應試教育”的本質屬性。規定不得公布,恰恰是因為關心考試成績,擔心學生因為知道了考試成績,心理受到影響。實際上,按照“素質教育”的要求,成績只能作為“智”的一部分,即狹義的“智慧”。但“智”的另一個更重要的部分,應當是“心智”,應當是穩定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試想,如果教育培養的學生連“公布成績”這樣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沒有,我們還期望他們將來到社會中參與怎樣的競爭?要知道,社會的競爭比學校的競爭更激烈,難道我們要出臺一個制度,讓整個社會,從出生到死亡,都不“公布成績”?從這個意義上說,不公布成績的規定,實際上仍然是在“溫室里培養花朵”。
因此,該反思的,不是考試成績能不能公布,而是我們的老師和家長應該怎樣對待考試成績。孩子“考得不好”心理會受到影響,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老師家長太在乎成績,給了孩子太多的硬杠杠——這次測驗一定要拿90分以上,那次測驗一定要拿全班前10名,孩子怎么能沒有壓力?如果我們的老師家長能夠率先放下成績的包袱,自然會給孩子們減負。筆者敬勸各位老師家長以及教育管理部門的官員,盡早放下“應試教育”主導的思維,才能真正如《規定》里所說的,推動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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