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明確不受理越級上訪和涉法涉訴信訪
2014-02-28 17:56? ?來源:新華網(wǎng) 責任編輯:龔鏨瑒 龔鏨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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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一步暢通和規(guī)范群眾訴求表達渠道 (五)健全公開透明的訴求表達和辦理方式。完善民生熱線、視頻接訪、綠色郵政、信訪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視群眾來信尤其是初次來信辦理,引導群眾更多以書信、電話、傳真、視頻、電子郵件等形式表達訴求,樹立通過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決問題的導向。實行網(wǎng)上受理信訪制度,大力推行陽光信訪,全面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建立網(wǎng)下辦理、網(wǎng)上流轉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實現(xiàn)辦理過程和結果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增強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把辦理工作置于群眾監(jiān)督之下,提高信訪公信力。 (六)突出領導干部接訪下訪重點。把領導干部接訪下訪作為黨員干部直接聯(lián)系群眾的一項重要制度,與下基層調(diào)查研究、深入聯(lián)系點、扶貧幫困等結合起來,提高工作實效性。省級領導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廳級領導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縣(市、區(qū)、旗)領導干部每月至少1天、鄉(xiāng)鎮(zhèn)(街道)領導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訪接待場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接待群眾來訪,省、市及其工作部門領導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級上訪。在堅持定點接訪的同時,更多采取重點約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下基層接訪、領導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資源集中用于解決重大疑難復雜問題、檢驗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督查問效上。 (七)完善聯(lián)合接訪運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要求,在市、縣兩級全部實行聯(lián)合接訪,減少群眾信訪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進駐聯(lián)合接訪場所責任部門的動態(tài)管理,做到信訪問題突出的責任部門及時進駐,信訪問題明顯減少的責任部門有序退出;推行律師參與接訪、心理咨詢疏導和專業(yè)社會工作服務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進問題解決。 (八)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信訪條例》,加快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健全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進一步強化屬地責任,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對應到而未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的,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的,或者信訪事項已經(jīng)依法終結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九)充分發(fā)揮法定訴求表達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嚴格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引導信訪人依照規(guī)定程序向有關政法機關提出,或者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完善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信訪事項受理辦理制度,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熱情服務。完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訴求表達方式,使合理合法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得到解決。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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