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國外如何規范網上行為
www.fjnet.cn?2013-09-12 16:41? ?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原標題:新聞背景:國外如何規范網上行為 近年來,隨著社交網絡等新媒體的興起,網絡謠言層出不窮,造成的惡劣影響令各國深受其害,網絡謠言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和社會面臨的共同難題。對此,一些國家或出臺相關法律,或采取多重措施,嚴厲打擊這一全球“公害”。 在互聯網管理法規的數量上,美國以130多項法規居世界之首。自1978年以來,美國先后出臺了《電信法》等130多項涉及互聯網管理的法律法規,包括聯邦立法和各州立法。明確將互聯網世界定性為“與真實世界一樣需要進行管控”的領域,它主要涉及保護國家安全、未成年人、知識產權及計算機安全四個方面,明確規定,不允許利用互聯網宣揚恐怖主義、侵犯知識產權、向未成年人傳播色情,以及從事其他違反美國法律的行為。 2005年,新加坡時年17歲的高中生顏懷旭,以“極端種族主義者”自居,在博客上發表數篇攻擊其他族群的言論,甚至叫囂要暗殺部分政治人物。當年11月,顏懷旭被新加坡法院依據《煽動法》判處緩刑監視2年,且必須從事180小時社區服務。新加坡當局毫不諱言《煽動法》適用于互聯網。早在1996年,新加坡就頒布了《廣播法》和《互聯網操作規則》。同時,新加坡政府還將《國內安全法》《煽動法》《維護宗教融合法》等傳統法律,與《廣播法》和《互聯網操作規則》等互聯網法規有機結合起來,打擊危害國家和社會安全的行為。 2005年10月,韓國政府發布和修改了《促進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護法》等法規,為網絡實名制提供了法律依據。2006年底,韓國國會通過了《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絡及信息保護關聯法》,規定韓國各主要網站在網民留言之前,必須對留言者的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進行記錄和驗證,否則對網站處以最高3000萬韓元罰款,并對引起的糾紛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過,為了保護個人隱私,政府允許網民在通過身份驗證后,用網名發布信息。實名制不僅在減少網絡虛假信息傳播、惡意留言,以及由此引發的網絡暴力等方面作用明顯,也為韓國政府治理“網絡中毒”等社會問題提供了“技術保障”。 公安機關提供的資料顯示,法國法律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煽動社會動亂、煽動種族歧視、損害他人名譽、侵害他人隱私等行為均要受到法律制裁。希臘刑法規定,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制造、傳播危害公共秩序和公眾安全的謠言,即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記者劉奕湛、鄒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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