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臨近,敦促政府加快對戶籍制度進行改革的話題成為輿論熱點。這是應該贊賞的。但非常坦率地說,筆者對此有些感到悲哀,因為誰也不能否認,戶籍制度的改革已經陷入困境。為什么會出現這種困境?
實際上,當今世界,不僅中國具有戶籍制度,日本也有戶籍制度。不過,中國的戶籍制度非常獨特——它不僅是一種單純的戶籍登記制度,而且與地方福利保障措施密切糾纏。有戶籍,就意味著有權享有地方性的福利保障,沒有戶籍,就沒有權利享有這種地方性的福利保障。但是,要徹底廢除地方性的福利保障制度——戶籍制度,給予中國所有公民同等的國民待遇,并非易事。因為中國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并沒有財力來支撐這一點。
給予全體國民以同等的地方性福利保障待遇,在未來20年,每年所需要的資金至少是1.6萬億元,具體如下:
1.醫療保障。目前中國城市與農村在醫療保障方面的待遇并不一致,城鎮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障”,農村實施“新農合”,兩者差距明顯。造成這種差距的基本原因是社會醫療保障的資金缺口很大,根本不足以使農民和城市居民享受同樣的待遇。以2009年為例,醫療保障的全部資金也不過3500億元左右。要使全部農民可以享受城市居民同樣的醫療保障待遇,也就意味著政府需要再增加大約8.5億元的農民醫療保障,這無疑需要政府另外投入資金。而且按照中國目前的情況來看,這種資金的投入至少在每年2500億元。
2.養老保障。現在中國的城市居民與職工的養老保障標準是不一致的,前者是“城鎮居民養老保障”,后者是所謂“新農合”。而“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障”與“新農合”,差距也很懸殊。目前城市居民一般可以獲得的養老保障每月500元左右。而據媒體披露的數據,中國農村目前需要領取養老金的人數大約1億人,他們現在根本沒有享受到如此之高的養老保障。如果按照城市居民的養老標準給予他們養老金,即每月500元,其中即使一半來自政府財政,每年就需要3000億元左右。
這其中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這些老年農民中的絕大多數農民未必可以自己負擔另外的50%,因為從去年的農民平均收入看,其年總收入才5153元。所以,要給予這1億老年農民的以城市居民一樣的養老保障,政府財政僅僅拿出3000億元是遠遠不夠的,政府必須拿出更多的資金來支持。
3.最低生活保障。目前中國的城市居民可以獲得低保的標準,幾乎是農民年均收入的一半以上;而且他們可以獲得的最低生活救濟金,平均在每月300元左右。按照這一標準給予農民以城市居民一樣的最低生活保障,政府每年需要投入的資金至少不低于4000億元。目前中國農村低保對象已經達到4580萬人,此外還有農村五保供養對象552萬人;如果按照城市居民的標準,則8.5億農民中至少有12%的人有資格獲得低保,就是1.2億人以上。按每人每月300元的低保救濟金,每年就至少需要4000億元。
4.教育保障。大量農民進入城市,要給予農民以城鎮居民一樣的國民待遇,則城市的教育開支勢必會大大增加,這就意味著政府的教育開支也必須增加。僅就職業教育來看,這種費用的增加就是極其驚人的——目前城鎮居民的職業教育基本上都是免費的,而農民進入城市生活,就必須接受職業教育,才可以獲得基本的職業技能,他們也應該獲得免費的職業教育。筆者估算,給予農民以城市居民一樣的國民待遇,則至少需要給予3.5億農民以免費的職業教育。若每人的這種職業教育費用在未來5年僅僅為1萬元,則平均每年就是7000億元。
由此可見,即使不計算民眾的資金投入,而僅僅計算政府在上述四個方面需要投入的資金,在未來5年,至少需要1.65萬億元。而實際上還絕不僅僅如此。例如農民的子女進入城市的人數目前至少2億,這將使得目前城市的教育開支至少增加30%,這也就是說,至少是幾千億元。可見1.65萬億元資金還是一個低得不能再低的保守算法。
然而中國政府是否有能力來投入這么多資金?答案是完全否定的。
中國政府在2009年全部財政收入不會超出7萬億元,再加上土地出讓、彩票公益等等收入,總計最多也不過12萬億元左右,這種收入相對于中國的GDP總量而言,已經是非常驚人的了——美國去年的GDP總量已經超過了15萬億美元,可是其政府的收入僅為五分之一左右。去年中國的GDP是美國的三分之一都不到,而政府的財政收入卻達到了美國政府的三分之二左右。這種極度的不平衡,已經引發了非常嚴峻的社會問題,例如高房價、高稅收等等。再繼續維持這種水平的財政收入,必定會導致一系列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
或許有人會認為,中國現在只要解決了貪污腐敗,就可以節約出巨大的資金。筆者非常贊同鏟除貪污腐敗,可是且不談鏟除貪污腐敗的艱難,即使中國可以立即鏟除貪污腐敗,又可以節約出多少資金?有人說每年可以達到9000億元。可依據何在?就算真的有9000億元,廢除戶籍制度的資金需求最低也要1.65萬億元,還是有巨大的差距。這種差距又該怎么來彌補?可見,認為鏟除腐敗就可以徹底廢除戶籍制度,實際上只是想當然,而且這種想當然未免有些天真過度了。
由此可見,要徹底廢除戶籍制度,還需要一個科學的方案,這個方案必須是可以解決資金問題的,是切實可行的,是符合各方基本利益的。關于這些,筆者將另文專述。
(作者系旅澳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