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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會30年立法工作綜述
www.shockplant.com?2009-12-21 17:10? ?來源:福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近日,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2010年立法計劃項目征求意見座談會,聽取了各方人士對明年立法工作的意見建議。
此前,市人大常委會已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征集了明年的立法計劃項目。自2002年起,市人大常委會每年都向公眾征集地方立法項目,開門立法已成為常規性工作。
探索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為省會中心城市建設提供法制保障,這是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主旋律。在這主旋律推動下,我市立法工作提交了一份優異的成績單:自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享有地方立法權以來,我市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規62件。觸摸著這份成績單,我們感受到了科學與民主立法日漸強勁的脈搏。
突出地方特色追求“管用”
連續幾任的市人大常委會領導都有一個共識,那就是:“要增強立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立法不在多而在于精,針對性越強,就越能解決問題。”實踐也證明,越有地方特色的法規在實施過程中就越管用。
上世紀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作為沿海開放城市的福州,外來投資和民營經濟日漸繁榮,為改善投資環境,我市先后制定出臺了《福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和《福州保稅區條例》,對規范市場秩序、服務市場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發揮對臺地理優勢,我市還制定了保障臺灣同胞投資權益若干規定等法規,有效吸引了臺胞來榕投資。
1992年,針對校園被擠占、新建校園用地得不到保障等問題,我市出臺了《福州市保護城市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若干規定》,成為全國首部保護城市教育用地的地方性法規。雖然這部法規只有簡明扼要的18個條款,卻被當時的國家教委辦公廳向全國轉發,要求各地學習借鑒。“法規是否管用不在于條款有多少,針對性強和可操作性強是這部法規最成功之處。”市人大常委會領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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