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女性
遼寧兩部門聯合出臺意見 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女性 中國婦女報·中國女網記者賈瑩瑩 發自沈陽遼寧省婦聯和省人社廳日前聯合出臺《關于促進女性公平就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提出,用人單位在招錄用人員時,除國家法律明確規定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崗位外,不得以性別或變相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女性或者提高女性錄用標準,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或以其他方式變相規定限制女性結婚、生育的內容。要幫助女性了解掌握就業性別歧視的表現形式、取證技巧、投訴渠道和救濟途徑,提高女性依法維權能力。 《意見》表示,人社部門要在保障女性平等就業權利方面起到主導作用,及時了解重點行業、企業招錄用女性狀況,完善勞動力市場招工信息發布制度,加強勞動力市場、中介機構發布信息監管,杜絕中介機構發布帶有性別歧視的招用工信息。 《意見》明確,婦聯組織和勞動監察機構要適時對用工單位女性公平就業情況進行專項監察。對存在歧視女性就業行為的用工單位,由用人單位住所地的縣級以上婦聯組織聯合同級勞動監察機構上門約談,明確用人單位責任義務,并督促限期糾正。同時,各級婦聯組織要協助人社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有關女性平等就業和勞動權益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于各類帶有性別歧視的招聘信息、婦女投訴比較集中、歧視女性平等就業行為及侵害女性平等就業權的違法行為,聯合勞動監察機構進行約談、調查處理。 《意見》要求,要發揮婦聯密切聯系群眾的組織優勢和人社部門的執法優勢,建立完善共同參與、相互配合、快速維權的協作機制,在人員互聘、信息互通、案件處理等方面加強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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