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家老年醫院起火3人受傷 醫院負責人被批捕
福州新聞網3月29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林安鎮 通訊員 劉晨雨)2月6日下午,福清市一家老年醫院起火,半個小時后,火被完全撲滅,3人受傷送醫院搶救。記者昨日獲悉,兩名在火災中受傷的康復病員分別于2月20日、3月4日死亡,日前福清市檢察院以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據了解,2007年6月,凡某在福清市登記成立托老康復中心——福清市老年醫院,由凡某任法人代表。2015年6月,凡某委托犯罪嫌疑人林某全權管理該托老康復中心事宜,并負責消防安全管理。 2015年6月26日,福清市公安局消防大隊依法對該托老康復中心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中心存在違規采用可燃泡沫夾芯彩鋼板、未設置封閉式樓梯間的現象,便出具《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于2015年9月25日前消除火災隱患,并對該托老康復中心采用泡沫夾芯彩鋼板搭蓋區域進行臨時查封。 2015年9月30日,福清市公安局消防大隊對該托老康復中心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發現犯罪嫌疑人林某接到《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后,不僅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災隱患,而且又搭建了部分彩鋼板房,遂于同年12月1日,作出罰款98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今年2月6日13時許,該托老康復中心主樓東側病房發生火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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