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吳軍華 “要‘案結,事了’,更要‘人和’。”這是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黃志麗追求的辦案目標。基于這種認識,黃志麗既當裁判,也當宣傳員,既解“ 法結”又解“ 心結”。在法律的尺度內,以“多調少判”來追求“人和”,是她的辦案風格。至今,在她先后辦結的5000 余件各種類型民事案件中,調解撤訴率達到94%,服判息訴率達99.7%。 “她以群眾的語言聊法律,以法官的親和消弭當事人的隔閡。”福建省婦聯主席吳洪芹認為,作為福建省巾幗建功標兵,基層法官黃志麗承辦的“民商事”案件都與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相關,她在解開當事人“法結”和“心結”的同時,修復了受損的人際和社會關系,弘揚了傳統家庭美德和社會道德,是模范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先進典型。 要讓群眾相信公平正義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獨立辦案13年的黃志麗做到了。 薌城區某小區居民張麗慧還記得第一次見黃志麗時說出的“狠話”:“我告訴你,不要被開發商收買啊!如果亂來的話,我也會告你!” 2013 年元旦過后上班第一天,看到報紙上介紹薌城區有個全省第一個以法官名字命名的黃志麗法官工作室,張麗慧組織了幾十戶小區居民找到黃志麗,準備起訴所住小區開發商交房兩年多一直未辦房產證且不賠違約金事宜。 說出訴求并放出狠話后,已準備吵鬧一番的張麗慧沒有想到,黃志麗不僅熱情地接待了他們,只經過半個月的調解,就讓他們拿到了開發商逾期辦證的違約金。通過黃志麗的調解,小區其他居民也都順利拿到了逾期辦證的違約金。 “如果我不出面找開發商調解,盡快解決居民訴求,這些居民就會群體上訪、上訴。”黃志麗解釋,之所以選擇“多調少判”,不僅可以降低訴訟成本、提高履行率,而且可以弱化當事雙方的對立情緒。 “以后遇事都會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張麗慧真誠地告訴記者:“希望把黃志麗的辦案精神發揚到各級政府部門,這是我們老百姓的心里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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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麗先進事跡報告會昨日在省高院舉行 - 2014-07-02福建高院舉行“最美基層法官”黃志麗先進事跡報告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