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其他報警線索
據富平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隊長楊建龍介紹,破案的難點在于嫌疑人都是外號,沒有真名字,這是最難找的。“這幾天我們剛確定一個嫌疑人,用了4天的時間,才確定他叫什么名字?!彼f。
至于目前陸續出現的幾起報案,楊建龍說:“截至目前只有這一起案件立案,有好多報警,但是可能和這個不是一回事,我們目前還在確定?!?/p>
7月16日,富平縣薛鎮村村民董珊珊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分娩過程中,醫生張某謊稱由于其是梅毒、乙肝患者,嬰兒“從娘胎帶有這些病”,誘使家屬放棄對嬰兒治療并交由自己處理。此后,該名男嬰先后被其余犯罪嫌疑人拐賣至山西、山東、河南。富平警方4日凌晨在河南安陽將嬰兒解救。
目前,警方已抓獲6名犯罪嫌疑人。
調查
醫院沒規定醫生沒防范
在很多人看來,即使是醫院的儀器設備,醫護人員若要帶出醫院,也要履行相應的管理程序,何況帶出一個剛剛呱呱墜地的嬰兒。但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并沒有相關規定和執行流程。本應醫院作為一個集體,通過各個環節組成的鏈條來管理新生兒的流動,結果輕易地就變成了張某“一個人”管理新生兒。
據了解,事發當晚,產科還有3名護士當班,但很多醫護人員的頭腦里甚至沒有相關的防范概念。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科主任高文平說,他們此前對張某的行為確實沒有發現蛛絲馬跡,“我們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責任”。
而在一些大醫院,相關的規定非常嚴格。記者在陜西省婦幼保健院等醫院了解到,孕婦分娩順產時家屬可陪同;新生兒出生后會馬上戴上“腕條”或“腳條”,寫上母親名字;新生兒從產房到產婦住院樓層的交接都有規定程序;新生兒做檢查和注射疫苗等都要有家屬全程陪同。這樣嚴格的規定,既是保證嬰兒安全,防止“抱錯”,也更加明確了醫院和產婦家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在西安某醫院做了30年助產士的關芳田說:“對于死嬰的處理,醫院也有嚴格的制度,對于家屬想拋棄的缺陷新生兒,醫院都會想方設法交給家屬。這些做法都是醫院行為,不會也不應該允許醫護人員個人私自處理?!?/p>
而上述這些制度,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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