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春霞 發自北京 日前發生在黑龍江省綏化市肇東市的一起農村校車司機長期性侵女童的惡性案件引起社會強烈關注。全國婦聯權益部對此案高度關注,呼吁全社會高度重視兒童安全成長的問題,加大對侵害兒童人身權利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健全完善受害兒童救助機制,加強兒童人身安全的預防保護措施,給孩子們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讓他們安全、健康、快樂地成長。
在黑龍江省綏化市肇東市農村校車司機長期性侵女童案中,校車司機劉某從3年前飛飛(化名)上小學五年級起就脅迫與她發生性關系,直至飛飛13歲上初一時才被發現。在過去的一年里,兒童被虐待、性侵、傷害案件不止于此。如深圳一位家長虐待8歲女兒致死并焚尸,貴州畢節五名流浪男童躲進垃圾桶取暖窒息死亡,浙江溫嶺幼兒園教師虐童等。在這些案件中,受害兒童大多不滿14周歲,與加害人有熟悉關系的占相當大比例,如家長、老師、親戚、同學等。這些案件暴露出當前兒童權益保護中的若干問題,如對侵權人制裁處罰力度不夠,兒童救助保護機制缺乏等。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拐賣、綁架、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要高度重視兒童人身權利保護工作,堅持兒童最大利益原則,依法嚴厲打擊強奸、拐賣、虐待、遺棄等侵害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讓違法犯罪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受到傷害的兒童,往往在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會產生許多負面影響,必須健全和完善針對受害兒童的社會救助支持系統,給他們提供幫助與支持,如加強針對兒童的法律援助,為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精神撫慰和心理疏導等援助;建立有利于保護受害兒童、防止二次傷害的司法審判制度;完善對被害人的補償和救濟制度,支持受害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等,幫助受害兒童及其家庭早日恢復健康,回歸正常的生活。
全國婦聯權益部表示,兒童傷害的案件發生后,當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采取了積極的應對措施,但是,為了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兒童傷害事件的發生,還必須加強兒童人身安全保護的制度化建設,如健全兒童權益保護的刑事以及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進一步落實兒童人身安全保護的責任,政府相關部門、學校、社區、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家長等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保護兒童人身安全,免受不法傷害。加大兒童權益保護法律的普法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兒童保護的意識和責任感,充分發揮家長學校、婦女之家等社會力量的作用,教育家長、兒童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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