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分手覺得虧 “拿”男友電腦當“分手費”
www.shockplant.com?2011-11-30 17:18? ?來源:重慶晨網
我來說兩句
“這哪里是偷嘛,我們分手了嘛,他也要給我分手費噻!”王淑芬(化名)和張強(化名)通過網絡成為戀人后,因張強說帶王淑芬見親友,卻要她出錢請吃飯,兩人為此大吵一架。
王淑芬決定跟張強一刀兩斷,第二天一早,抱起張強的電腦就走了。29日,江北區公安分局民警找到王淑芬時,她還堅稱自己沒有盜竊。
離婚僅6天網戀認識新女友
張強今年36歲,是江北寸灘的居民,11月4日剛離了婚。
11月10日,張強離婚剛6天,就真的在網上找到一個很聊得來的女網友。女網友叫王淑芬,34歲,四川人,也是剛離婚不久,現在在江津打工。兩人還互傳了照片,張強對這個女網友很滿意。聊了兩三天,他就迫不及待地趕到了江津,把女網友接到了江北寸灘自己家里。確定了戀愛關系。
見男方親戚竟要女友買單
“你過來一趟嘛,我帶你見見我們家的親戚。”17日下午,王淑芬接到張強電話后,很快趕到江北。
王淑芬正喜滋滋地準備第二天見親戚,張強一句話,卻讓她暴跳起來。“我離婚是凈身出戶,也沒得錢,明天請吃飯,你付錢哦。”張強當時這樣說。
王淑芬聞此非常生氣,兩人大吵了一架。
女友抱走電腦 男友報警抓人
第二天一早,張強上班去了,王淑芬也開始收拾自己的包,準備離開。她已經想好了,要跟張強一刀兩斷。
走出家門時,她越想越覺得自己很虧,決定帶點東西走:“他必須賠償我的損失噻。”張強家也確實沒什么值錢的東西,搜尋一圈,只有個電腦值點兒錢。王淑芬毫不猶豫抱走了電腦。
張強下班回到家,發現自己的電腦不見了,王淑芬也不見了,就連電話也打不通。他馬上到寸灘派出所報了警。
29日下午,民警找到了王淑芬。不過,她一直不認為自己是盜竊:“這不是偷,算是他賠給我的分手費嘛。”30日,記者從江北分局獲悉,因涉嫌盜竊組,王淑芬已經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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