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爭取更多像女性經期這樣的“小權利”
www.shockplant.com?2011-09-30 09:16? ?來源:華商晨報
我來說兩句
保障經期權利是社會進步
何謂“屬于女性自己的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均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就眼下情況而言,以《勞動合同法》為代表的上位法的存在,只是保護了婦女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時的權利。至于經期權利,則很少得到保障。《成都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將女性經期權利寫入,顯然是一種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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