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許女士自從剖腹生孩子后,腹部一直疼痛不休,多次和醫院協商無果后,她一紙訴狀將該醫院告上法庭。近日,浙江余姚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醫院當初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被判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3.2萬余元。
生完孩子肚子一直在疼
許女士家住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鎮。1995年5月,她經過剖宮產手術后,順利產下一子,當時她沒有想到,這是噩夢的開始。
許女士回憶說,當時她一共住院7天,腹部的手術切口在孩子滿月后還是感覺到一陣陣地疼,不能彎腰、下蹲,根本無法工作。當時她以為剛生過孩子的緣故,詢問醫生,醫生也只是說,與她體質有關,會慢慢好起來。于是,許女士一直在家里休息養病。
2003年,她居然發現當初手術的切口紅腫化膿,趕忙到醫院去就診。但是,醫生為她做了多次去腐肉、消炎手術,都無法治愈她的傷口,她每隔一個月要去醫院看病。刀口有將近10厘米長,好了這端,另一端又開始化膿。
2008年11月12日,無法忍受傷痛的許女士到浙江省郵電醫院做了手術后,才解除了長達13年的痛苦。
“她的病對家里的影響太大了,不能工作,還要看病,我平時打工掙的錢都給她看病花完了。”許女士的丈夫說起這些年的生活,無奈地搖搖頭。
司法鑒定醫院診療行為存在過錯
腹痛治好后,許女士和丈夫越想越覺得,當時醫院做剖宮產手術肯定沒處理好傷口。于是,他們多次和醫院協商處理此事,但均無結果。為了討回公道,許女士和家人商量之后,決定將醫院告上法庭,要求精神損害賠償、誤工費等損失12.1萬元。
“醫院的治療沒有過錯。”醫院在開庭中堅持辯護說,他們查閱了當年許女士的醫療記錄,當時手術是成功,許女士順利產下一子。醫院稱,出現這種情況,與許女士的體質有關系,在手術之前,他們也是明確告知了會發生其他并發癥的可能性。
針對醫院給出的說法,司法鑒定部門卻鑒定認為,1995年許女士在醫院進行剖腹產手術時,雖然手術經過順利,但術后切口愈合不佳,切口下端線頭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療,醫院的診療過程存在醫療過錯,且此過錯與原告的損害后果存在關聯性。
最后,法院認定由被告方醫院承擔90%的損失,根據原告許女士提供的各項損失證據,法院最終判決醫院賠償許女士各項損失為3.2萬余元。
- 2011-09-23公司倒閉無人還欠薪 工人起訴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