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行政組織改造亂象多考驗執行力
來源:臺海網 2013-01-07 編輯:黃水來
馬英九上任之后,開始積極推動新一輪“行政院”組織改造。經過漫長的朝野協商與“立法”過程,2010年1月12日,臺“立法院”終于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等有關行政機關組織改造的 “政府組織再造四法”。馬英九意氣風發地表示,這是60年來變動最大的一次(組織改造),盼能達到“精實、彈性、效能”,并以此掌握政治風氣,贏得民心。至此,延宕了22年的行政組織再造終于進入了實際執行階段。 亂象橫生 部門利益與改革目標“拉鋸” 按照“行政組織再造四法”規劃,臺“行政院”將由目前的37個“部會”分階段整并為 “14部、8會、3獨立機關、2總處、2附屬機構”,總計29個機關,馬“政府”編制上限也將由目前的190200人刪減至173000人。但執行起來卻問題不斷。例如“林務局”、“水保局”并入新成立的“環境資源部”就頗有爭議。有“立委”就質疑:“未來‘環境部長’究竟要找學林業、環保還是水利的?” 另外,機構整并勢必牽涉行政資源的重新分配,強勢“部會”挑肥揀瘦也成了意想不到的問題。據臺灣媒體報道,原本屬于“交通部”的“中央氣象局”,原定被改編到“環境資源部”,但又有“立委”提案要求并入“科技部”,一時間,“氣象局”何去何從難有定論,被媒體形容為“孤兒”。 當然,目前為止最大的紛爭,還要數“雇員轉公務員”問題。沒有編制的臨時雇員本是歷史遺留問題,如今面臨組織改造,“行政院”順勢同意通過金融雇員生等考試的雇員轉任公務員。不料“考試院”反彈強烈,認為是 “黑官漂白”。輿論也認為組織改造目標是精簡人事,但“行政院”此舉不僅有礙公平,也有渾水摸魚之嫌,且違背改革目標。對此,馬英九至今態度不明,只說“我們會非常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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