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樓覓食”女孩被生母接回香港
來源:廣州日報 2011-07-12 編輯:唐麗萍
10:00 洛浦街道辦 “我想要女兒監護權,不知可以不” 隨后,林女士一行并沒有去看女兒童童的住所。上午10時許,在廣碧居委會吳主任和本報記者的陪同下徑直來到洛浦街道辦事處。 “我想要女兒的監護權,不知可不可以?”在街道辦的會議室,洛浦街組織派出所、婦聯、司法、廣碧居委等部門約見林女士,詢問其有什么要求,并愿意提供可行的幫助。林女士說,她有兩個要求,一是她想爭取女兒童童的監護撫養權,但這個要與童童的父親商量,她也不知道是否可行?第二個要求是,童童赴港相關證件已經過期,如果可以將童童帶在自己身邊,證件問題可否通融? 因為林女士的堅持,洛浦街與林女士的見面會是閉門會議,記者只能在門外等候。1個多小時后,林女士一行從會議室里走了出來,臉色明顯好了許多,話也稍微多了一點。記者與林女士進行了簡短的對話: 記者:你現在去看你女兒嗎? 林女士:這個我回答不了你,因為還要與她父親協商。 記者:如果得到監護權,還有其他困難嗎? 林女士:現在街道辦正幫我處理此事,目前沒什么可以告訴你們。 林女士在記者面前顯得很有禮貌,普通話也標準,但時不時會夾雜著一些英文單詞。隨后,林女士一行驅車離開了街道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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