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多項措施落實擁軍優屬條例
來源:泉州晚報 2011-06-25 編輯:黃水來
本報訊 (記者 陳玉珍)《福建省擁軍優屬條例》將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泉州市作為全國雙擁模范城和駐軍較多的地區之一,歷年來雙擁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條例》即將實施之際,各部門結合工作職能,認真對照,從宣傳教育、就業安置、上學、住房、醫療等方面細化擁軍優屬措施,使政策法規真正受惠駐軍官兵和軍屬。 軍轉干部按功績排序擇崗 市委組織部在認真執行安置政策的同時,積極推進軍轉干部安置方式改革,想方設法落實好轉業干部的安置去向、職務安排和生活待遇。我市對團職轉業干部安置采取“功績評分,依序擇崗”的辦法,2009年和2010年都圓滿完成軍轉安置任務。今年,將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功績評分,依序擇崗”的安置辦法,不斷提高安置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同時,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盡力做好轉業干部家屬的安置工作,并在子女入學、入托等方面提供方便和照顧,解決其后顧之憂。 讓《條例》家喻戶曉 市委宣傳部結合我市爭創全國雙擁模范城“七連冠”,結合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全民國防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條例》的宣傳教育活動,推動《條例》宣傳進機關、進農村、進社區、進軍營,引導全市上下積極加入到擁軍優屬活動中來。根據《條例》規定,每年建軍節,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宣傳周;每年清明節期間,組織廣大干部群眾、青少年學生開展悼念軍隊烈士活動;每年元旦、春節和建軍節期間,廣泛開展擁軍優屬活動,不斷增強全民國防觀念,在全社會形成擁軍優屬的良好風尚。加強輿論宣傳,宣傳擁軍優屬的新做法、新經驗,宣傳工作做到跟緊貼近、逐步升溫,形成聲勢、富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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