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的工資被拖欠并非新問題,有的地方甚至出現農民求神拜佛討薪的現象。中央對解決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有明確的要求,做好這項工作,需要政府和企業都端正認識,從貫徹落實勞動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高度,抓好落實,保證按時兌現農民工工資。這是項長期性的工作,而不是僅僅大學生運動會期間的事情。把大學生運動會作為一個特殊時期,要求企業保證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明擺著是臨時性的權宜之計,是典型的“平時不燒香,臨時抱佛腳”,顯得不合邏輯,也不合情理。更重要的是,如果企業不按規定兌現農民工工資,還不許農民工上訪,顯得太過蠻橫和霸道。自己的工作沒做好,侵犯了農民工的權益,還規定農民工不得這樣和那樣,是否“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樣的決策思維既沒有解決問題的認識高度,缺乏法律依據,工作簡單化,也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損害了政府和城市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