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的是,雖然今天借助社會力量辦幼兒園的現象極為普遍,但由于幼兒園尚未納入國家教育經費投向內容,所以條件稍好點的幼兒園收費往往高得離譜,而且名額極其有限。也正是在這一現實的強烈對比下,靠公共財政支撐的機關幼兒園無論在師資力量組織,還是軟硬件配置上顯得更勝人一籌。倘將幼兒園視若教育起步,那么始自這種起步,機關工作者與社會人員的幼兒便出現在資源嚴重不對等的不同教育環境之中,自然難言起步公平。
總覺得,僅僅因為斷掉機關幼兒園的“皇糧”涉及自身利益,便對改革推三阻四,消極應對,這一方面是無視公眾的改革訴求,另一方面也是對委員代表參政議政力量的一種蔑視。不過,這反過來也意味著,身負參政議政重責的委員代表,倘若將機關幼兒園不合理補貼轉化成對財政預算的否決票,既得利益者還敢如此小視委員代表的非議、提案和議案么?
歷史原因不是一個可任意填充的籮筐,改革當然需要時間和環境,但改革不能沒有任何可供公眾預見的方向和寄望的時間表,否則,身邊的眾多問題,無不可打上歷史原因的烙印,既而置之不問,任不公平現象肆意蔓延。(hedao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