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的銀行憑啥拒絕給福建人貸款?”來自福建的黃先生近日爆料稱,自己已經落戶上海,但因身份證號碼頭三位數仍是福建的代碼350,就被上海的部分銀行工作人員拒絕房貸申請。記者向銀行和房產中介多方求證發現,“不向福建人提供貸款”似乎已經成為上海一些銀行的“潛規則”。究其原因,可能是在幾年前,很多在上海從事鋼貿生意的福建人向上海的銀行騙取巨額貸款后形成大量壞賬,讓上海的多家銀行損失慘重。(7月30日 澎湃新聞)
銀行如此歧視福建人是有“壟斷”撐腰
余明輝
客觀而言說,僅僅因為福建一地做鋼貿生意的人失敗,就造成上海一些銀行至少上千張、真金白銀涉案金額至少在3億元以上的信用卡詐騙(騙貸)死賬壞賬,進而相關銀行對這些地方的人(或有這地方身份標簽的人)貸款格外敏感,也在情理之中。但是,話再說回來,當年在上海做鋼貿生意,失敗的只是一部分人,涉嫌信用卡詐騙和有貸款信用污點的人,畢竟只是這些人中的更少一部分,而這與其他絕大多數福建人的信用等,可以說毫無關系。我們不能也不應該由于這些個別人的信用有問題,就打翻或否定全福建省的人,認為他們都有信用問題。
但遺憾的是,上海一些銀行恰恰就這是這樣的粗暴簡單,對所有福建人或身份證是“350(2)”開頭的人一律拒絕放貸,或增加更多申請條款和難度,不但不符合實事求是的原則,不符合銀行貸款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常規做法,也與《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與客戶的業務往來,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不相符。
事實上,這些道理,上海的相關銀行并非不知道,也不可能不知道這樣執行的有關不利后果,但他們還是這樣做了,無非直接說明或折射的是當事銀行或銀行領導管理思維僵化懶惰管理思維濃厚,形式主義作風嚴重,依靠手中的管理權力制定自己認為可行的企業制度,并強行加以推行實施,幻想藉此做好相關貸款風險堵漏工作,是“有權就任性”的另一種典型有力體現。
而根本上,這是目前我國銀行業競爭不充分、服務意識不濃的有力再現,是我國銀行業一定程度上仍高度壟斷下的一個苦蛋。試想,如果我國應行業競爭充分,各相關銀行服務意識足夠,視顧客為真正上帝,也就不會出現像上海一些銀行這樣因個別少數人的問題而無視常規、無視法律法規等規定,進而否定一個省客戶的怪現象。
因此,要改變上海一些銀行“不向福建人提供貸款”的“潛規則”,表面上看,包括銀監會等在內的有關方面要嚴格責令監督相關銀行嚴格落實《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一律平等對待客戶,不再出現省籍或身份證貸款歧視。而根本上,這還是要在加快金融縱深改革、打破銀行壟斷、形成銀行業合理充分競爭上下功夫。
當然,這也給包括福建人在內的所有中國公民提了一個醒,貸款等信用很多時候不僅僅牽扯的是個人形象和權益,很多時候也是自己人、同類群體的形象問題,甚至因此還能影響、拖累他們權益的行使。信用是金,人人都有責任構建、踐行和維護。
不讓福建人貸款,銀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卞廣春
根據《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的規定,銀行對申請貸款的借款人的資質,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這意味著,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問題上有充分的自主權。但是,上海多家銀行對已經落戶上海,但身份證號碼頭三位數是福建代碼350的居民不提供貸款,顯然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戴著有色眼鏡看福建人。這樣做,值得商榷。
在上海從事鋼貿生意的福建人,向上海的銀行騙取巨額貸款后,讓上海的多家銀行損失慘重,固然有福建人誠信缺失的問題,但不容回避的是,當時上海的涉事銀行也有未盡貸前審查、審核義務,盲目發展貸款業務,未盡貸后檢查責任,貸后跟蹤未能及時發現問題,相關業務人員風險意識不強,貸款發放時風險控制沒有做到位的因素。因此,將所有問題都讓福建人來扛,對老實的福建人,講信用的福建人,有能力按時償還貸款的福建人是不厚道的。
盡管從事鋼貿生意的福建人在上海曾騙取過貸款,盡管銀行有權決定貸款放與不放,可是,時過境遷,物是人非,現在申請貸款的福建人,不是那時騙取貸款的福建人,上海多家銀行對福建人都采取同一種做法,公平性、公正性就值得置疑。根據福建代碼350判斷人的信用情況和貸款償還能力,顯然是不合理、沒有根據的。
當然,包括福建人在內的所有人,都應當講信用,貸款要有借有還,現在的福建人須為當初的福建人承擔相應的信用代價,也在情理之中。需要討論的是,銀行發放貸款時,可以對申請貸款的福建人,提出更嚴格的貸款審查程序與辦法,加強風險防范,加大貸款擔保措施等,控制貸款的風險,讓申請貸款的福建人心服口服。如果都以同一種口吻和方式,拒絕福建人申請貸款的要求,同等條件下,其他人能夠在銀行申請到貸款,福建人卻不行,銀行的做法就涉嫌壟斷經營,涉嫌歧視福建人。這樣的現象就值得關注。
我們寧愿相信“不向福建人提供貸款”是一種口誤,而不是上海各大銀行共同的“潛規則”。但事實上,這又經過多方證實,能夠從上海銀行獲得貸款的福建人微乎其微,那么,銀行監管部門應對此予以調查,向公眾,特別是向福建的上海人作出解釋與說明。否則,銀行經營用不同的標準和尺度對待客戶,就有失公理,也有失銀行本身應有的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