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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做局2015-01-21 09:49

“我是不是查理還沒有搞清,姚貝娜報道之爭又甚囂塵上。新聞倫理道德還在爭議中,已傳了一陣子的‘穿越大半個中國去睡你’的余秀華又浮出水面。這幾天基本斷網,為的是給自己一個呼吸的間隙。”北京大學的師曾志老師在自己微信公號的文章中如此寫道。

有這種感覺的肯定不只是師老師一個人。當輿論將“整個世界毫無必要地在你的屏幕上展開”,你被迫接受著一個一個熱點、一波一波爭論的洗禮,感覺世界每天都像在巨浪上的小船一樣,很多聲音不斷被沖上巔峰,又忽然被重拍在谷底,然后莫名其妙地被下一波巨浪所消解、吞噬。

你是否想過,為什么是這些聲音、而不是另一些主宰著你的屏幕?稍微懂一點新聞的人,恐怕都聽過這樣一個比喻——新聞對事實的反映是“探照燈”式的,而非鏡像式的。那么,你是否好奇,在探照燈之外是怎樣的天地?操控燈方向的傳播者,又是為何選擇照亮這一片天地?這到底是無意之作,還是有意為之?

1月20日是歌手姚貝娜追悼會召開的日子,她的親友泣不成聲,大批粉絲自發前來為她送上一程。而就在前幾天,姚貝娜因乳腺癌復發不幸逝世的前后,一場關于媒體倫理的風波大肆襲來,深圳晚報記者被指進入太平間偷拍,而一篇《記者們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著她的死亡》,指責新聞記者冷血、麻木的文章更是將人們對媒體的憤怒徹底點燃。

但在這場爭論逐步消弭之際,有人覺得這其中有點蹊蹺。微信上一篇題為《姚貝娜背后的真相》的文章說:最近幾天,不相干的人的言論持續洶涌,但姚貝娜家屬卻始終沒有出來說話;一個既然在事發當晚就已經被姚貝娜家屬諒解的事情,為什么忽然還要被翻出來?為什么有幾個媒體會犯忌直接攻擊同行,經紀公司為什么突然跳腳?這種種疑問讓作者不禁懷疑:公眾對晚報報道行為的負面印象,經由同城媒體出于競爭目的惡意發難,與南都娛樂等關系始終良好的華誼保持跟進,營銷號推波助瀾,一步一話,疑似精心做局。

如果真的是有人刻意將話題誘導成為一種道德審判,那么,只能如@王石川所說:如果只是聲討而不探討,或者把對抗當成對話、把表態當成表演,不僅無法實現和解,還會深陷雞同鴨講的悲劇,拉低公共討論的質量,剩下一地雞毛。

然而,即便是看完作者“頻頻表”條分縷析的拆解,即便同意他所說的全部內容,我們也無法由此斷言,種種巧合就是媒體之間因獨家報道被搶而惱羞成怒的報復之舉,對粉絲的悲傷“循循善誘”則使之成為競爭的工具。這樣的揣測似乎過于極端,也太驚擾安詳的歌者,但是,每一個媒體也許都應該反思:基本的倫理道德,自己是否在不經意間已經打破?自己的報道,是否含有為私利而有意安排、不顧及其危害的內容?

再談談最近突然被輿論的“聚光燈”照得炙熱的另一個人——詩人余秀華。雖說是以詩人的身份出名,但恐怕絕大部分人哪怕到現在,都沒有認真讀過她的幾首詩。她身上最亮眼的,要算是“腦癱”“農婦”這兩個標簽,再和“詩人”并在一起看,儼然是一鍋上好的心靈雞湯。而這種結果,也少不了是一些媒體看準余秀華身上的“潛質”,為抓眼球而“循循善誘”的作用。

@東方今報在《余秀華,為什么這樣紅》的文章里分析認為,“余秀華的爆紅,不過又是一場輿論與大眾不經意的合謀”——雖然消息廣泛傳播于新媒體,但傳統媒體的推波助瀾,是余秀華迅速進入公眾視野的重要路徑;即便是在微信等新媒介迅猛發展的今天,傳統媒體(包括其新媒體應用)仍是新聞熱點的制造者和催化劑。但是,在余秀華的博客文章中,她其實明確表示過,“我希望我寫出的詩歌只是余秀華的,而不是腦癱者余秀華,或者農民余秀華的。”

作為擁有重要地位和傳播能力的主流媒體,如何堅守媒體倫理,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話題。北京青年報《記者該有怎樣的節操》一文認為,記者的節操至少應該包括三個不同的層面:其一是敬業精神,其二是職業倫理,其三則是社會責任。在部分情況下,這三個層面的要求能夠統一;而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三者并不一定能夠統一,記者往往不得不根據現實情況做出某種權衡和選擇,因為選擇權重的不同,不同記者的節操便有高下之分。

在我看來,使這種權衡和選擇更合理的關鍵,就是不過多摻雜其他目的。在公認準則的范圍內,扎扎實實地采訪報道,一樣可以出好新聞。此前,在鬧得沸沸揚揚的“醫生手術室自拍”事件中,北京青年報不就是憑借一篇“醫生也不是神,他有感情啊”的報道詳細還原細節,讓輿論大反轉、回歸理性的么?

1月16日,歌手姚貝娜因乳腺癌復發病逝。次日凌晨,其經紀人博寧連發微博,斥責《深圳晚報》:“你們有沒有做人的底線!你們干的那些齷齪的事!你們對得起姚貝娜捐獻眼角膜嗎?”據透露,該報記者曾喬裝醫務人員潛入太平間拍照。消息傳出,輿論嘩然,直斥《深圳晚報》缺乏新聞倫理。

從馬航370失聯事件到復旦投毒案,從上海踩踏事故到此次姚貝娜病逝……輿論場上接連發生數起有關新聞倫理的論戰,每每有人“挑”起道德沖突,各自擁躉便自覺站隊并對罵。站隊,未必就站得對。如果只是聲討,而不理性探討,或者把對抗當成對話,把表態當成表演,不僅無法實現和解,還會深陷雞同鴨講的悲劇境界,拉低公共討論的質量,而且類似爭議以后勢必頻繁發生。

新聞倫理可謂言人人殊,但它不只是理論,一定既有倫又有理,既有底線又有情懷。比如,記者在病房外焦急等待,這難道有錯嗎?記者不是在路上就是在現場,如果記者不出現在現場,豈不更讓人不可思議?但是,在現場,不等于就可以為所欲為——如果不顧姚家家人反對,粗暴采訪甚至化裝進入太平間拍攝姚貝娜遺體,就的確不妥。正如周克華被擊斃后,當其老母親“始終用一把扇子遮著自己的面部”時,記者就不該再打擾了;當“復旦投毒案”二審宣判,駁回林森浩的上訴,林父痛不欲生并“就地蹲下,雙手抱頭”時,記者何必窮追不舍?

當采訪對象處于險境甚至災難之中,記者何為?美國全國新聞攝影師協會前會長威廉·桑德斯說:“你首先是人類的一分子,其次才是新聞工作者。”美國大牌電視記者邁克·華萊士卻說:“當然要繼續報道,你是個記者!”不同的答案,源于不同的立場;不同的選擇,卻未必沒有相同的職業信仰。當職業與職責碰撞、履職與人性沖突時,記者究竟該怎么辦?這兩端不是水火不容,報道姚貝娜病逝毫無問題,有問題的只是具體的報道手段。

據悉,美國新聞攝影界已普遍認可這樣一種觀點:當攝影記者拍下他人照片時,也拍下了他人匿名的權利。《華盛頓郵報》專欄作家兼政治記者大衛·波羅特認為:“當你選擇記者為職業時, 就得接受那些由于服務公眾的責任所必要的對自身言行自由的限制”。早在1984年,美國新聞攝影記者協會(NPPA)就特設了“人道獎”(Humility Award),以獎勵攝影記者在新聞現場所表現出的人道主義精神。

有個細節值得注意,報道姚貝娜病逝的《深圳晚報》3名記者中,領銜的正是攝影記者,也是該報社編委。作為資深攝影工作者,如果當事人確實沖進了太平間,他被譴責并不冤枉。但從該報當時呈現的報道、展示的圖片來看,似并無太平間情境,更未涉及姚貝娜遺體,無論照片還是內容,都在節制中讓人感受到惋惜和溫情。

多理性探討才可能達成共識。討論不是為了打倒誰,而是通過交流達成共識。討論本身也是共識,如果沒有關心姚貝娜這一共識,也就不會起爭執;討論之前,也有共識,無論記者還是青年學生,包括姚貝娜的家人、經紀人,都對姚貝娜的病逝表達哀痛,被討伐的記者文字,同樣有溫度,而不是輕佻。因此,接下來的討論,更應達成共識,即如何通過專業化報道減少或避免倫理傷害。在這起論戰中,筆者希望更多專業人士加入進來,討論乃至博弈,以形成業界通用規則。

記者是這個斑駁世界不可或缺的群體。有的人討厭記者,但當他維權不暢時,也許最先想到的還是記者。記者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在指責記者不專業的同時,別試圖限制記者報道公共事物的努力與責任,那些譴責記者披露復旦學子隱私的人,也該想想,如果沒有記者報道,那些被踩死的年輕人的家屬能更好地維護權益嗎?如果不是媒體深入挖掘,誰會想到踩踏悲劇發生時,居然有當地官員在安然吃天價自助餐?這個世界并不全然那么美好,但其原因絕不在記者;記者須恪守底線,但他們對真相的渴望以及為之作出的努力,都應受到尊重。好新聞應該有情懷和溫度,這種情懷也體現在采訪中。

“很喜歡她大氣而又倔強的演唱,也許真是天妒英才,讓這么年輕漂亮而又有才華的歌手過早地離開我們。”1月16日下午,著名歌手姚貝娜因乳腺癌復發在深圳病逝,令網友扼腕。當很多人還沒來得及緬懷,一場關于媒體倫理的輿論大戰卻已焦灼。

穿越鋪天蓋地的新聞報道和爭吵聲浪,事件的來龍去脈并不復雜。引發輿情的燃點,源自一則微博文章:姚貝娜病逝后,有人爆料,《深圳晚報》三位記者偽裝成姚貝娜主治大夫的助手“進入太平間拍攝”。報道公眾人物死亡,從來都是敏感話題;這一“細節”的披露,更迅速激起眾怒。

為搶新聞竟偽裝拍攝死者遺體,行為可謂相當極端。在社交平臺上,有人聯想到曾獲普利策新聞獎的攝影作品《饑餓的蘇丹》,將記者定義為“貪婪的禿鷲”。“記者們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著她的死亡”——這樣的標題,足以吸引你將其轉發到朋友圈——文章批評說,“記者在記錄不幸的同時,也在制造新的不幸”。與此同時,觀點快速分化。另一派則以《每人都有15分鐘站上道德高地罵記者》為代表作,指出“我們每個人都在消費他人的苦難,平衡自己的不爽”。一些專業人士,開始站出來為記者職業陳詞。

新的一天,太陽會照常升起。媒體頭條在馬不停蹄的轉換中,仍將艱辛記錄時代的腳步。應當看到,傳播力與社會責任永遠綁在一起。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也好,微博“大V”、微信公號等新興平臺也罷,在報道新聞、刊發言論時,都必須客觀、審慎。能不能始終做到理性、冷靜,在公眾知情權與個人隱私間找準邊界,秉持最小傷害原則,考驗著專業能力。

跳出劍拔弩張的“意見市場”,不論是“禿鷲記者”的指摘、事發經過的爭議,還是媒體責任的反思、新聞倫理的辯論,遺憾的是,我們看到了不少非理性的情緒宣泄、標簽化的站隊罵架。李普曼在《公眾輿論》一書中曾說,“偶然的事實,創造性的想象,情不自禁地信以為真,這三種因素便會產生一種虛假的現實,導致人們作出激烈的本能反應”。面對姚貝娜的去世報道,誠如有學者提醒,不能把所有事情都上升到道德判斷。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一些人急于發聲,也反映出媒介素養的缺失。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爭吵時,法國思想家伏爾泰的這句名言常被引用。然而,伏爾泰還有一句不那么耳熟能詳的話,同樣值得聆聽:“人人手持心中的圣旗,滿面紅光走向罪惡。”通往理性沒有坦途,觀點論爭甚至激烈交鋒,往往是不可替代的路徑。但在這一過程中,如果不能保持警惕,就容易陷入情緒的泥淖。正因此,無論媒體還是公眾,請千萬別做不良情緒的推手。否則,如果不是為了愛和理想,與眾不同又有什么意義?

“你是最短暫的花朵,也是最長久的琥珀。”姚貝娜永遠離開了她曾無比眷戀的這個世界,但《中國好聲音》舞臺上牛仔褲配體恤衫的美麗形象,卻將長久定格于歌迷心中。明天,她也許會在天堂縱情歌唱。我們不要辜負她。

姚貝娜逝后2015-01-19 09:16

1月16日16時55分,歌手姚貝娜因乳腺癌復發病逝。1分鐘后,@深圳晚報官方微博發布獨家快訊:“著名歌手姚貝娜病重不治,天使去往天堂歌唱了。”當晚19時47分,題為《獨家重磅:歌者姚貝娜的最后一周》的報道,在該報微博和微信公號同步推出。該報道有大量獨家細節,微信閱讀量迅速突破10萬次。

在一片哀悼和惋惜聲中,不少人都覺得媒體報道中的“獨家”二字頗為刺眼。幾個小時后,一篇《記者們等在病房外,焦急等待著她的死亡》的文章,把矛頭對準了媒體記者。作者@掀起你的頭蓋骨推斷認為,記者在醫生宣布姚貝娜死訊之前,就已經寫好了稿子,“他們蹲守在病房外等著她死”。作者自稱是新聞系學生,還把記者比作“一只只盯著普羅大眾苦難的、歡樂的、生老病死的掠食者”。

異議亦隨之而來。記者在醫院等待就一定是等待死亡嗎,為什么就不是等待奇跡的發生呢?媒體在社會名人病危時提前備好新聞稿,不過是一種正常的新聞操作。@中青報曹林不認同《記者們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著她的死亡》一文觀點,他認為“對病房外記者激烈的道德抨擊和文學審判,只能暴露作者對媒體職業的無知”。一位匿名網友在微信公號“仟言萬語”發表的文章,也質疑作者的專業課沒有學好,認為“用泛道德化和濫情的視角去看待一切,是很可怕的事情”。

知名媒體人@羅昌平則用外國同行的做法,以及對媒體相關報道內容的判斷,來評價此事引發的爭議:“紐約時報的訃文寫作會提前很久,甚至反復‘騷擾’當事人。那樣的‘等死’相當殘酷,但不少計劃內的逝者會尊重而非反感這種行為。沒有誰可以阻止記者去現場,從已經發表的姚貝娜報道來看,多數文字哀傷而溫暖,傳遞出對生命的惋惜和對美好的追憶,還有良善的延續,沒有不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當時也在醫院采訪的另一家媒體的記者,隨后在朋友圈爆料,指某媒體曾派3名記者假裝醫生助手潛入太平間,偷拍姚貝娜的尸體。對此,姚貝娜所在華誼公司音樂宣傳總監張亮說:“我不知怎么形容這幾位記者做的事,頭條你搶到了,圖片你拍到了,然后呢?你們的人性呢?你們在記錄不幸,更在制造不幸……”

第二天,引發爭議的@深圳晚報官方微博配發了最新一期報紙版面,并配上一句“在眾聲喧嘩之中,請讓我們安靜地為姚貝娜志哀。”該報當天共拿出12個專版刊載與姚貝娜相關的報道,包括對姚貝娜臨終之際的采訪、歌迷的哀悼活動、姚貝娜所捐眼角膜的移植手術進展、與深圳紅十字會倡議設立“姚貝娜光明基金”等。不過,此舉并未得到網友和華誼公司的認可,該媒體微博評論中充斥著大量漫罵之聲。

華誼公司對此迅速發表聲明,聲稱“姚貝娜家人及所屬公司從未授權成立該基金項目,更未授權以此基金名義向公眾募捐”,并要求《深圳晚報》馬上撤銷募捐公告。姚貝娜的經紀人@博寧099激動得再次發飆:“深圳晚報!你們有經過家里人同意嗎?誰同意你們用姚貝娜的名字成立基金的?誰讓你們開始收錢的?你們真的是做人沒底線是吧!行!咱們法庭見!”

1月18日,@深圳晚報發布道歉聲明:“深晚記者確曾進入臨時手術室拍攝眼角膜手術過程。當親屬表示拍照不妥時,記者當即刪除所有照片,此舉獲得姚父諒解。對此給親屬、歌迷和網友造成的困擾和不安,表示誠摯歉意!”同時,該媒體決定撤回成立“姚貝娜光明基金會”的倡議,所募得善款將悉數返還捐贈者。不過,有不少人認為這份道歉誠意不足。

爭論還在繼續,但爭議之中已經明顯多了幾分反思。正如網友李博所言:“每個人都有15分鐘站上道德高地罵記者,這15分鐘選在不同的時候,論調和觀點都不同。我有時在想,如果姚貝娜病逝時全國媒體都靜默、回避,這對她就公平嗎?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在消費他人的苦難。”

當然,媒體在采訪報道中出現了問題,該批評就批評,該道歉就道歉,該改正則改正,這些爭議會敦促新聞從業者更自律,也將在社會層面進一步厘清分歧,促進共識的形成。但是,如果以將批評泛化,將問題上升到整個媒體圈,把記者一棍子打死,那么損失最大的還是整個社會。

@雨與余語道出了記者的辛酸,“罵記者易,做記者難。你看得到提前準備好的死亡報道,卻沒看到同樣準備好的脫險報道;你看得到病人門前焦急等待的記者,卻看不到救災一線危險奔波的記者;你看得到記者與名人大家對談的光鮮,卻看不到很多稿件‘難產’的無奈。”

事實上,中國媒體現在的問題并不是記者去現場太多,還是去現場太少。試想,假如有一天記者都沉默了,這個社會將是什么模樣?新京報評論員@佘宗明在微信公號“沸騰”上做了一番假設:“恐怕到時候,又有人忍不住寫一篇《×××去世,竟無媒體報道,令人心寒》吧?”我們當然更不愿意看到那樣一幕。

在華誼和姚貝娜家人看來,擅自成立“姚貝娜光明基金”是貶低了姚貝娜捐贈眼角膜行為的道德價值。對于良善的社會而言,利益交換不應該支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善良、尊嚴、平等這些良善社會最重要的價值觀,都不應該通過利益交換來獲得。

最早知道姚貝娜的名字是因為1月15日晚上有人在網絡發布消息說她因乳腺癌去世。辟謠之后的16日,姚貝娜在深圳北大醫院離世。17日,同行爆料稱,“有記者偽裝進入太平間”拍攝姚貝娜遺體(實際為進入臨時手術室,拍攝眼角膜摘除)遭到家屬反對,繼而引發各方對道德的“話題性”討論。

“姚貝娜之死”背后的“利益交換”

“記者偽裝”進入臨時手術室拍攝之所以被爆料、被爭論,究其原因無非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爆料者自認為遭受不公,憤而爆料;一方面是旁觀聽者深受刺激,認為“偽裝者”損害了死者的尊嚴。爆料記者說:原來和移植眼角膜的醫生姚曉明約好了提供信源,不料對方被“某晚報”搞定,承諾對方獨家,自己被拋棄了。

而17日上午,深圳晚報登出已同其他基金會聯合設立“姚貝娜光明基金”的消息。其中聯合的相關公益組織里還包括為姚貝娜摘除眼角膜的醫生姚曉明的“曉明眼庫基金”。讓人不得不懷疑:移植醫生姚曉明“背信棄義”與“某晚報”的合作,也許是因為某晚報投入了更多的資源,與移植醫生姚曉明合作成立“姚貝娜光明基金”以及為姚曉明提供募款的宣傳。

這樣的事情幾乎每天都在我們身邊發生,利益交換不僅僅是讓交換者貪腐更多的錢、買更好的車、住更好的房子,甚至已經侵蝕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切事情都以利益交換為導向,如果對方能給出足夠多的利益,資源的掌握者甚至可以出賣一切,大可以出賣“礦山”、“國家工程”,小甚至是移植醫生接觸器官捐贈者遺體的便利都可以拿出來交換。

人為了達到一個目標而不擇手段的行為,之所以容易遭到社會的批評,是因為我們做的每一件事,在做這件事情的同時,也是在表達和傳播針對這個事情的態度和價值觀。

“姚貝娜光明基金”撇不清利益交換

“好死不如賴活”是很多中國人的生存信條,“討口子還嫌餿稀飯”是一部分公益人的心態。前者的極端化表現就是為了生存可以放棄對價值觀的思考,后者的極端化表現是只要公益人的行為穿著“公益慈善”的外衣,就占有了天然的優勢,繼而忽略對人尊嚴的保護。

雖然姚醫生表示,自己與進入太平間拍攝的記者無關,但在華誼公司和姚貝娜的家人看來,“姚貝娜光明基金”是移植醫生姚曉明和某晚報“利益交換”的結果,也許他們不是不接受“姚貝娜光明基金”的存在,而是不接受移植醫生姚曉明和某晚報把“姚貝娜光明基金”當作謀利或達成某種目的的工具。所以,華誼公司在聲明中把這些行為定義為“各種令人不齒行為”。將“姚貝娜捐贈眼角膜”視為可以彼此作利益交換的商品,這種做法是對善舉的歪曲和不合適的社會評價——損害的是姚貝娜作為一個逝者應當得到的尊嚴和尊重。

在華誼和姚貝娜家人看來,擅自成立“姚貝娜光明基金”是貶低了姚貝娜捐贈眼角膜行為的道德價值。這個行為,無疑潛在地消費社會公民的善良美德。

利益交換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它是商業交往中的一種工具。今天,我們這個社會面臨的很多問題,是因為大家不僅僅把“利益交換”當成一種工具,而是把“利益交換”發展成了我們社會生活的價值觀,很多人把 “利益交換”當做解決一切社會問題的原則,甚至在慈善與公益領域也是如此。

對于良善的社會而言,利益交換不應該支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善良、尊嚴、平等這些良善社會最重要的價值觀,都不應該通過利益交換來獲得。究竟是什么樣的價值觀應當主導我們的社會和公民生活,這才是需要我們整個社會持續和深入展開討論的問題。

□才讓多吉(公益人士)

【“如果你拍得不夠好,那是因為你離得不夠近。”這是無數新聞記者心中的座右銘。但如果“拍得好”要以傷害為代價,那我們寧可站得遠一點】

“你是最短暫的花朵,也是最長久的琥珀”。1月16日下午,青年歌手姚貝娜因乳腺癌復發病逝,這句歌詞竟成為她自己人生的絕唱。然而,很多人還沒來得及緬懷,一場關于媒體倫理的輿論大戰卻已焦灼。

有消息稱,姚貝娜停止呼吸之后,深圳晚報三位記者“偽裝”成姚貝娜主治大夫的助手“進入太平間拍攝”。報道公眾人物死亡,從來都是敏感話題。為搶新聞竟喬裝拍攝逝者遺體,這種“狗仔”行徑相當極端,故而迅速激起眾怒。

作為“船頭的瞭望者”,新聞記者肩負著特殊的社會責任。但記者在做出職業行為的每一瞬間,同樣必須嚴守法律法規,遵從公序良俗。即便面對的是公眾人物,也需要堅守底線,在滿足公眾知情權與保護個人隱私之間,權衡取舍。因為,不是任何事情都能夠以新聞的名義,去尋找到“合法性”。能不能守住職業底線,能不能秉持最小傷害原則,不僅檢驗著專業能力,也衡量著職業操守。

18日,深圳晚報發布致歉聲明,確認該報記者曾進入臨時手術室拍攝眼角膜手術過程,稱“當親屬表示拍照不妥時,記者當即刪除了所有照片,此舉獲得姚父諒解”。事件本身正在雙方的努力下漸漸平息,但由此暴露出的職業倫理問題,卻值得新聞界長久反思。“如果你拍得不夠好,那是因為你離得不夠近。”著名攝影記者羅伯特·卡帕的這句話,是無數新聞記者心中的座右銘。但如果“拍得好”要以傷害為代價,那我們寧可站得遠一點。

也是在上周,一篇關于網絡歌手龐麥郎的報道,同樣引來關于媒體倫理的爭議。這篇報道中精心選擇的細節、自然主義的描述,讓很多人認為其中隱含了作者個人強烈的價值判斷,進而討論“何為客觀中立”“應否有聞必錄”。不說龐麥郎的“神曲”是不是好聽,也不說雜志的報道是不是真實,一個共識是:媒體不是來制造傷害的。不管是對于草根紅人還是演藝明星,在記錄、思考乃至批評之時,或許都該少點八卦心態、少點冷嘲熱諷,而是抱持更多“理解之同情”。

作為一個媒體人,處身當前的中國,既幸運又艱難。這個充滿活力的轉型社會,有著最豐厚的新聞土壤,也有著最激烈的新聞競爭。正因此,尤需要媒體人不唯眼球是取、不唯點擊是崇,有更多“建設姿態”、更多“責任意識”,方能更好推動社會前行。以龐麥郎為例,與其關注他“板結的頭發”“透明的皮屑”,不如想想如何讓草根中的夢想不被商業摧折、不被喧囂淹沒,更好地迎來春天?以姚貝娜為例,與其無所不用其極去偷拍手術,不如關注她捐贈眼角膜,呼喚帶動更多善行。

新的一天,太陽會照常升起。媒體頭條在馬不停蹄地轉換中,仍將艱辛記錄時代的腳步。這一場讓記者不小心成為了主角的爭議,也提示更多人:傳播力與社會責任永遠綁在一起,不管傳統媒體、網絡平臺,還是手中有著麥克風的我們每一個人。

近日,歌手姚貝娜因病去世。這條消息,讓喜愛姚貝娜的人們沉浸悲慟之中,也讓公共輿論場掀起一場震動。

起初,這是一個以頭條形式出現的訃告。很多人震驚,并且感傷。但這條消息太不平靜,幾天來,抒情、嘲諷、批判的濃度越來越厚。公共輿論場,已經開始充斥著道德義憤,既讓人意外,也讓人感到隱隱不適。

批判起源于記者的報道方式。姚貝娜離世當晚,其生前經紀公司華誼兄弟音樂指責《深圳晚報》以不正當的方式進入醫院拍攝采訪,隨后一篇名為《記者們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著她的死亡》在社交媒體上流傳,質疑聚集在病房外等待姚貝娜消息的記者行為失當。《深圳晚報》18日凌晨在其官方微博發布聲明致歉,承認報社記者確曾進入臨時手術室拍攝眼角膜手術過程。

具體分析,當然有記者做出不尊重死者的行為,有違操守。媒體做出回應和道歉,是否滿意,讀者各有分說。是不是每個記者都在冷血期待?有些是,有些不是。職業倫理問題,可由行業討論,內心動機的揣度,需要請教心理學家。關愛姚貝娜的人們,可以依然表達他們的悲慟,或者以各自方式送別。如花生命逝去,引來廣泛關注,至少有那么多人為她的靈魂默念,這或許算是一種告慰。

離世的生命,去往無瑕的天地,塵世間,卻有太多人假借其名,以自我崇高化的傾向,詆毀、謾罵著對方。很多時候,這個社會習慣性的用道德相互矮化,很多人以洞悉心機、看穿人性的方式介入公共議題,以抒情和憤怒為是非,不知所以。他們像是急切地悼念、默哀,卻急不可耐地怒罵。很遺憾,我們都是那個往妓女身上丟石頭的人,大腳踩踏著那些凡俗的“罪惡”,感覺到痛快。

已經分不清這是訃告、娛樂新聞還是什么,可以清楚的是,這是一個獲得空前關注的信息,人人都可以插上話的議題,但每當如此,就是人皆圣賢的模樣,人性總是被想象得無比骯臟。超量的憤怒,潑向了一個逝者的新聞,該當憤怒之時,卻啞口無聲。一哄而上式的道德義憤,鑲嵌在了花邊上,這是讓人感到不適的現象。

其實沒有那么多的禿鷲,問題在于,這個社會的憤怒已經失去了嚴肅的趣味。其實道德義憤,莫不成了另一種消費,嘲諷、批判,變成了一種打哈欠、伸懶腰的方式,成為人們習慣性的公共姿勢,甚至惺惺作態。我們的輿論場,不知不覺,建立了一套道德鄙視的鏈條,大家彼此輕慢,向下之下,早已沒有立足的根基,看不見底線。

如果沒有“無情”、“冷血”的字眼作為武器,可能連娛樂的愜意都會不在。如果批判、嘲諷成為更高級的娛樂,一種新的消費方式,那么聚光燈之下,人人隨時都可能成為被唾棄的標靶。真誠的哀悼,或者坦誠關注一個重大信息,可能是這個社會、輿論需要重新學習才能習得的“人之常情”。

【在少數特定的情況下,記者會在燈光的照耀下投射出偉岸的身影,但在絕大多數時候,記者不過是受公眾之托出街打探消息的“細作”而已。】

伴隨著名歌手姚貝娜不幸去世的消息不斷刷屏,另一種聲音也開始在網上逐漸傳播放大,其中最響亮的兩個源頭,一是姚貝娜經紀人在其微博中怒罵深圳晚報記者“行為齷齪”,其二是一篇名為《記者們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著她的死亡》(以下簡稱《病房》)。前者直截了當,后者條分縷析,但結論高度一致,都是指責記者們在姚貝娜去世前后的報道中摔碎了節操。(相關報道見13、14版)

由于幾乎所有不幸事件的現場,都能看到記者的身影,不免給外人以唯恐天下不亂的印象,《病房》一文中就直接把記者斥為食腐逐臭的“禿鷲”。所以記者的節操,一向不被看好。

但大多數批評意見中,幾乎都沒有對記者節操的構成做過仔細的分析,便以一種籠統的道德標準,對記者群體做出全稱判斷。譬如嗜血、無情、缺乏人文關懷等等。

但記者群體由無數的個體構成,拋開對一個個記者的具體觀察,就無法對記者群體做出是好是壞的整體判斷。同樣,記者的節操也由不同層面的要素和標準構成,拋開具體分析,也就無法籠統地要求記者應該具備怎樣的節操。

具體而言,記者的節操至少應該包括三個不同的層面。其一是敬業精神,其二是職業倫理,其三則是社會責任。敬業精神要求記者目標單純、勇往直前,不拿到第一手信息決不罷休;職業倫理則要求記者恪守若干職業守則,譬如不得給被訪者帶來傷害,不得增加被訪者的痛苦,不得或者盡量少地涉入事件本身等等;而社會責任則更進一層,要求記者們的采訪、媒體的報道,都應該遵從社會道德共識,不得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最好還要促進社會健康發展等等。

在部分情況下,上述三個層面的要求能夠統一。譬如冒險深入戰爭前線,不斷發回戰事報道的戰地記者,或在余震不斷的地震現場堅持直播的電視記者,都因實現了上述三重標準的統一,而維護了記者的節操,甚至光大了記者的形象。

但在更多情形下,上述三者并不一定能夠統一,記者往往不得不根據現實情況做出某種權變,因為選擇權重的不同,不同記者的節操便有高下之分。譬如姚貝娜經紀人的“怒罵”,乃是針對深圳某晚報記者偽裝成醫護人員混入太平間,拍攝了姚貝娜的遺體。就敬業精神而言,這幾位記者無疑足夠精進,但就職業倫理而言則犯了大忌,更遑論社會責任。不僅姚貝娜的經紀人怒罵,記者同行們同樣會予以強烈的譴責。與此不同的是,《病房》一文中所指責的那些守在病房外的記者,也會面臨某種“節操困境”:守在病房外等待一個不幸的消息,確實不如靜悄悄地離去更能表達對逝者和家屬的尊重。但就記者職業而言,此時棄守,不僅完不成報社的任務,其實更對不起關切姚貝娜命運的人民群眾。權衡各方的因素,記者只要做到在病房外安靜地等待最后的消息,在節操上就沒有違和感。

在少數特定的情況下,記者會在燈光的照耀下投射出偉岸的身影,但在絕大多數時候,記者不過是受公眾之托出街打探消息的“細作”而已。既不辜負受眾的托付又能恪守職業倫理,且不違背自己及社會共同的道德原則,就是好記者的標準。至于有人在看過了消息、滿足了“知情權”之后,又來指責打探消息的記者缺德、無心,則也屬于記者的職業風險之一。捫心自問,無愧便好。

【新聞媒體在滿足公眾知曉欲的同時,也要恪守相應的職業倫理。懂得協商,學會協商,堅持協商,應該成為所有新聞記者及敏感事件當事各方的必修功課。】

圍繞歌手姚貝娜去世,采訪倫理成了輿論熱議的話題。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規矩無形,所以相對難懂;規矩抽象,所以無法按圖索驥。規矩即倫理。不論哪個行業,離開規矩必然亂象叢生,而亂象則是倫理失范的寫照。新聞媒體在滿足公眾知曉欲的同時,也要恪守相應的職業倫理。因為知曉亦有道,違背職業倫理采集到的信息,公眾也不買賬。

新聞采訪是記者的職務行為,有太多規矩要恪守。時下,談到采訪,業界和學界強調采訪權,這當然沒錯。只是權利和責任猶如硬幣的兩面,不能割裂。媒體強調采訪權,源于新聞采訪活動遭遇過碰壁。可是別忘了,媒體的采訪權必須建立在受訪者自愿的基礎之上。畢竟,媒體不是執法機關,記者也不是執法者,受訪者有選擇接受采訪或拒絕接受采訪的權利。受訪者愿意采訪,采訪才符合自愿、平等的原則。否則,強扭的瓜非但不甜,還可能相當苦澀。

事先協商,讓記者和受訪者地位平等,這有助于采訪氛圍的友好、和諧。當然,事先協商并不適合于所有的采訪活動。比如,對于暗訪某些可能危害社會的事情,隱性采訪就很必要。隱性采訪無法協商,屬于“途中道德”的范疇,也就是臨時道德原則。姚貝娜去世事件,個別媒體用類似隱性采訪的方式獲取新聞,惹怒了相關當事方和公眾,就在于和事先協商的采訪倫理原則背道而馳。

事先協商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則,因此也最為人性化。記者事先告知受訪者自己的目的,受訪者對記者的這個訴求進行評估,最終選擇自己是否接受采訪。可見,協商之道才能達到多贏效果。當然,事先協商相對麻煩,有時還可能碰釘子。所以,在新聞實踐中,并非所有的記者都樂于按這樣的倫理程序行事。減少程序確實省事,只是省事的危害要預料清楚。否則,付出的代價甚至是高昂代價,就后悔莫及了。

沒有養成事先協商采訪的習慣,靠走捷徑接近受訪者,即便沒有掀起軒然大波,也潛伏著許多危機。就姚貝娜去世來說,她事先希望捐贈眼角膜,這是個相當了不起的決定。倘若這一事件中的當事各方能夠充分協商,有序應對,事件恐怕就不會走向目前的不愉快局面。理論上可以溝通成功的事情,因為某些細節缺乏協商,慮事不周,最終鬧得不可開交。

進一步說,協商原則也具有較強的延伸性。昨天下午,華誼兄弟批評涉事媒體擅自設立“姚貝娜光明基金”,向社會募捐。公益本是好事,但要考慮時機,走先協商后募捐的程序。特別是在逝者為大的氛圍下,如果某些環節多細加考量,多進行溝通,可能就不會出現目前的狀況。

懂得協商,學會協商,堅持協商,應該成為所有新聞記者及敏感事件當事各方的必修功課。這是姚貝娜去世事件給所有人留下的一筆“遺產”,值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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