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父母給了我們生命,感謝企業給了我們工作機會,感謝顧客光臨我們的火鍋店,感謝隊友讓我成長!”9月9日上午,在沈陽鐵西區愛工北街一個廣場上,上百名員工面對幾個領導模樣的人集體下跪,并喊響口號,引來不少路人駐足觀看。據了解,搞這場活動的企業是一家火鍋店。火鍋店負責人隨后對記者回應稱,確實是他們在開會,但下跪完全是出于員工意愿,目的是為了增強員工凝聚力,是一種企業文化。(9月10日《沈陽晚報》) 說實話,我不太能夠接受這位負責人的回應。如果硬要把下跪感恩也列為一種企業文化,那么它無疑是企業最沒有文化的表現。何為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指一個組織由其價值觀、信念、儀式、符號、處事方式等組成的其特有的文化形象。企業文化雖然允許有差別,但不能跨越社會可接受度等種種底線。要求員工用下跪的極端方式來感激領導與消費者,無論如何都不妥當。而圍觀者沸沸揚揚的議論也在說明,如此表達企業文化的方式,很難讓人接受。 倘若進一步來分析,這起下跪事件還暴露了更多不當之處。比如有律師就認為,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給用人單位下跪,以感謝給予就業機會的行為,實質上是用人單位對普通勞動者的人格尊嚴的肆意踐踏。而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及“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下跪行為本身可能涉及違法。可見,下跪一幕不能就此輕輕放過。不過在我看來,該起下跪事件真正難以令人釋懷之處在于,在整個過程中,竟然所有的人都下跪了。 是的,必須強調這一點。照片中,那些員工竟然不約而同地跪下了,他們為什么沒有對荒唐的企業文化表示反對與不服從?報道中的一些細節更是對此進行了佐證。無論是火鍋店的負責人還是當事員工,都表示下跪系“自愿行為”。目擊者更是聲稱,下跪行為甚至進行了提前的排練。對于企業組織的下跪,觀察者會習慣性地認為這是勞動者相對用工單位的弱勢,是特定場景中權力與權利的關系。但與該起事件來對比,解釋似乎并不能成立,那么,“自愿下跪”的癥結到底何在? 或許只有一種解釋才成立,那就是不少普通人其實都缺乏公民權利的自覺。作家龍應臺在她的《中國人,你為什么不生氣》中曾經說過一句話:這世界最容易生存的不是蟑螂,而是“壞人”。正是因為人的懦弱怕事、逆來順受,所以他們面對強權惡勢,面對自身權益受到侵害,不敢“生氣”。以此來看這起火鍋店員工下跪事件,又何嘗不是如此?正是因為缺乏最基本的公民意識,所以他們遠未認識到下跪行為本身的羞辱意味,進而自愿參與了如此一場現實的鬧劇。 非下跪不足以抒情,非要下跪才足以表達對老板的感激,才足以表達對消費者的謝意,如果要說這是企業文化,那么它也只能是“膝蓋上的企業文化”。而在一個正派的社會里,所有人其實都有免于羞辱和強迫的權利。對于這起冠以企業文化之名的鬧市中下跪,不能不做更多的省思。它讓人看到某些用工單位管理方式的落后,但這起事件最令人遺憾之處依舊在于,當用工方要求員工下跪時,竟然沒有出現“不服從的員工”。當員工的下跪完全出于“自愿”,這比下跪本身更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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