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長的最高處置權理當尊重,但若機長決策有誤,事后對其進行通告處理,也并無不妥。此類現象仍折射出當下航空交通文明令人堪憂的狀況。】 日前,一名10歲女孩因在乘坐廈門航空航班中辱罵乘務長,遭到機組拒載。事后,廈航對機組發出處罰通報。很快,有民航自媒體質疑廈航“慣壞了熊孩子,傷透了民航心。”事情引發公眾熱議。 這件事情在網上呈現觀點分化態勢。有人認為乘客不對,也有人批評機長做法不妥。這很正常,也都有道理,只是對事件的評判標準不同而已。 我認為,發生此類事情,首先應以機長判斷為準。在飛機上,機長是分析和處理信息的中樞,擁有最高處置權。機長的決策,不僅是最全面的,也最具權威性。何況,這位機長是經過請示航空交通管制方面人員后,才實施拒載決定的。 但這并不是說機長的決策一定正確。在此事件中,機長作出拒載決定,就屬于反應過當。機長作出任何決定,應以是否危及航空安全為最重要判斷標準。而在這起事件中,小女孩辱罵乘務長,只是出于無知和無禮,并不直接威脅及機上乘客安全。考慮到當事人是未成年人,或許也不該列入安全威脅。 戲謔的是,機長的拒載行為反倒引起了秩序混亂,導致航班發生長時間延誤。由于小女孩及其監護人被拒載,導致同行旅客中止行程。這等于人為擴大了事態。回過頭看,這件事情更好的處理辦法,應是口頭警告乘客,將其列入航空黑名單。一定要乘客道歉的處理方式,不無情緒化的意味。 機長的最高處置權理當尊重,但若機長決策有誤,事后對其進行通告處理,也并無不妥。這是兩個范疇的問題,并不矛盾。廈航在最新的聲明中也表示,相關通告是希望飛行員能夠更謹慎地行使權力,慎重做出中止旅客行程的決定。這無疑才是正確的做法。 這樣再來看小女孩的行為,也就比較簡單了。小女孩言行無狀,過錯在其(現場)監護人缺乏約束。更重要的是,小孩做錯事情,大人拒絕道歉,導致分歧擴大,影響航班飛行。所以,在這起事件中,過錯首先出在相關乘客。航空飛行的安全要求高于其他交通設施,乘客應不折不扣地遵守法規,服從機組人員安排。 在飛機上,言行不當,后果可能很嚴重。遺憾的是,或許是缺乏安全意識,或許是缺乏文明觀念,類似現象并不少見。一言不合拿空姐出氣者有之,航班延誤沖上機坪者有之,在機上隨口出言威脅者亦有之……雖說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此類現象仍折射出當下航空交通文明令人堪憂的狀況。 “罵人遭拒載”,小女孩及其家長應反思自己的行為過錯,向機組人員和其他乘客道歉。機長也有必要反思對此事的處理,是否完全遵循相關指導的要求。 本報特約評論員顧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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