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只一名鄉鎮書記未行賄折射啥問題
2015-04-17 15:29:40?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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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5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發布文章,揭秘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受賄案公訴幕后。據了解,此案涉及巨野縣縣級干部7人、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10人,全縣18個鄉鎮只有一名鄉鎮黨委書記未向劉貞堅行賄。(4月16日新華網) 在44筆被控犯罪事實中,有41筆是劉貞堅收受下屬賄賂,涉及縣級干部7人、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10人,這已經讓人目瞪口呆,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全縣18個鄉鎮中只一名鄉鎮書記未送錢。筆者認為這種典型的賣官行為不僅說明在一些地方選用人制度成為了擺設,也說明在一些基層確實存在蒼蠅撲面,漫天飛舞的現象。 “要升官,找大嫂”這讓基層組織部門情何以堪?這分明是沒把黨的組織部門放在眼里,把組織部當作了掩人耳目的花瓶,背后以自我為意志另設組織部,讓自己的老婆成為第二組織部長。近年來,夫妻合伙,官商一氣為自己利益選用干部的現象已不是個別現象,此前的號稱“第二組織部長”的劉漢何嘗不是如此。在其利益驅使下,官員失去了其為民的本來屬性,鄉鎮長5萬—10萬元,鄉鎮黨委書記10萬—20萬元,縣直部門“一把手”20萬元,官帽不僅成為了明碼標價的商品,也成為了官員撈錢獲利的工具。 選用干部本應是組織部的職責,作為組織部門自然有選用人制度,既然如此,為何劉貞堅能凌駕于制度之上,到底是作為一把手特權的釋然,還是其班子民主建設的虛無縹緲,這確實值得深思,不知道這些買官的人是否都經過了組織部門的相關程序,而組織部門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是否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呢? 18個鄉鎮黨委書記只一人沒送錢,也就是說17個鄉鎮黨委書記的官帽都花錢買來的,試想,這樣的鄉鎮黨委書記上位后還會把百姓之事放心上,恐怕其關注的是按照市場規則如何盡快撈錢,否則豈不是虧本的買賣??梢源竽戭A測,鄉鎮下面的村官不知又有多少人是向鄉鎮書記送錢而上位的。如此信號一級傳遞一級,全縣還不蒼蠅撲面,群魔亂舞?在這樣的干部治理之下,老百姓還能過上舒心的日子?從山西塌方式腐敗中即可看出一二。其實從該事件中也反映當地紀檢監察機關的不作為,群眾的監督也形同虛設。 該則新聞消息雖然暴露了選用人的不正之風,但從對該事件的嚴肅處理可看出,從中央到地方打老虎、打蒼蠅,反腐倡廉,建設良好政治生態的決心和信心。筆者認為,就該事件而言,不僅要對劉貞堅賣官受賄行為依紀依法嚴肅處理,也要將那些送錢買官的下屬逐一開展調查,既要查其買官,又要查其所送之錢的來路,還要查其是否存在賣官行為。因為懲處買官賣官必須除惡務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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