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武漢人還是外地人,也不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只要你在武漢做出見義勇為的義舉,就能同等享受政府“兜底”的最全保障,在教育、就業、醫療、住房等方面得到優先照顧。(3月19日 荊楚網) 武漢市修訂《武漢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以立法的形式保障見義勇為人員極其家庭的利益,讓其在住房、就業、醫療等方面享受優先照顧。這不僅是對見義勇為行為的鼓勵,也是對塑造良好社會風氣的倡導,能夠促進人們積極主動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以前對于見義勇為行為的肯定多是精神層面的,武漢市在這方面開拓創新,以物質保障來激勵人們爭當“城市英雄”,值得其他城市學習借鑒。但是在看到其有利影響的同時,筆者認為這樣的優厚待遇,對于其他人來說有失公允。 同樣的兩個人,一個有真才實學出類拔萃,另一個擁有“城市英雄”的光環,難道在就業過程中憑自己實力找工作的人就要輸給見義勇為者?同樣有住房需求的兩戶家庭,一個是難以溫飽的普通家庭,另一個是生活富足的見義勇為家庭,在購房過程中生活困難的就得讓步于見義勇為者? 此外,面對這樣的優惠政策,肯定多數人都望眼欲穿,不排除為了享受照顧而盲目見義勇為的行為。一個愛子心切的父親,會不會為了給子女爭得教育和就業等機會,而去做“傻事”?一個城市街頭的流浪漢,會不會為了給家中老母謀個棲息之所“不顧個人安?!??這些都是未來需要面對的問題,縱然是假設也有發生的可能,因此相關部門必須引起重視。 再有,看到這樣優厚的待遇,有些心術不正的人便開始動歪腦筋,為了搭政策的順風車不惜弄虛作假。對此,“城市英雄”如何界定,優惠政策的劃分標準等一系列配套準則亟需出臺。另外對于見義勇為造假者,一定要嚴懲不貸,相關處罰措施也要應運而生。 一部法規的修訂以及一項政策的出臺,都不是簡單事情,相關部門必須經過充分調查,考慮周全,“城市英雄”享受優惠政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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