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洋樓風貌獨特,雖然破舊,但景觀改造也須保持原有風格(圖片來源:海都網) 施工可以重來,老建筑折騰不起 李秀霞 對煙臺山麥園路一帶的景觀整治,設計方在設計圖紙上,完全依《規劃》而行,本著修舊如舊,保持原樣的原則。然而,真正實際施工中,卻完全變了樣:要么加裝陽臺,擋住了百年刻字;要么老墻貼鋁板,還被噴涂料;要么將粗大螺絲直接打在立柱的蝙蝠花紋上……施工方的“任性”而為,任意“發揮”,讓此番“景觀整治”越整越走形,越治越糟糕,實在令人心痛。 據悉,現在麥園路景觀整治已近尾聲,對能否通過驗收,項目設計方將前往現場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將協調解決。而根據已具法律效力的福州市保護老建筑《規劃》,亦可依此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問題是,施工可以重來,責任方可受處罰,做為歷經歲月磨蝕的老建筑,卻實在折騰不起,實在需要人們的悉心呵護,需要真正富于實效的整治。 老建筑“景觀整治”,還需“未雨綢繆”。這不僅是法律法規層面的“有言在先”,也不僅是設計層面的“高標準,嚴要求”,更有施工階段的目中有“物”,胸中有“法”。不然,再好的“大政方針”,再妙的“施工藍圖”,此處施工層面的“一著不慎”,也將致老建筑景觀整治的“全盤皆輸”。對此,相關方面應拿出足夠的責任心與敬畏之情,實在馬虎不得的。 景觀整治變“毀容”只緣關門規劃 范子軍 景觀整治的初衷是對有歷史價值的老宅進行保護與修繕,施工圖是直接交給施工隊,現在結果和設計初衷不同,“應該是施工環節出了問題”。這一說法讓人實在難以恭維。 老建筑景觀整治絕非兒戲,事關文物保護和文化傳承,項目設計部門僅僅提供圖紙了事,至于施工方怎么做、會不會走樣或造成破壞則不聞不問,等到整治工程接近尾聲、毀容已既成事實,才表示“協調解決”,如此關門規劃顯然是極不負責任的態度,怎能將責任推給施工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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