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發布后,立即引發各方強烈關注。2004年以來,每年中央一號文件都會有一定篇幅談及農村教育。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有關農村教育的表述出現在第三部分“圍繞城鄉發展一體化,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中的第16條“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中,一共262個字。其中提到要“因地制宜保留并辦好村小學和教學點”。 201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該意見指出,“原則上每個鄉鎮都應設置初中,人口相對集中的村寨要設置村小學或教學點,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各地要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體力特征、道路條件、自然環境等因素,合理確定學校服務半徑,盡量縮短學生上下學路途時間。”因此,一號文件提到“因地制宜保留并辦好村小學和教學點”是對當年意見的重申。眼下的問題是,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實這一文件精神,既要“保留”,又要“辦好”,消極保留而不辦好,最終教學點會難以保留。 根據2012年和2013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2012年,全國共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8.2萬所,比上年減少1.36萬所,其中小學比上年減少1.27萬所;2013年全國共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6.63萬所,比上年減少1.55萬所,其中小學減少1.51萬所。以此測算,2012年平均每天減少學校37所,2013年平均每天減少42所,這種減少速度比過去每天減少55所,有所降低,可是,還是不免令人擔心,盲目的撤點并校在我國農村地區,真的得到有效遏制了嗎?這些減少的學校中,有多少是聽取村民的意見,根據科學的規劃進行撤并的? 撤點并校,合理保留小學和教學點,要做到因地制宜,必須有民主決策機制,不能就由地方政府部門說了算,老百姓只有接受。我國過去曾經出現的盲目撤點并校問題,大多是因地方政府不顧村民意見一哄而上強拆所致,由此產生嚴重的后遺癥,包括上學距離遙遠交通成本和安全隱患增加、輟學率回潮、寄宿生問題等等。 而目前保留小學和教學點,還存在另一個問題,就是地方政府消極對待,即表面上小學和教學點保留了,但卻是低水平維持運轉,師資力量薄弱,辦學條件差,最后逼迫老百姓不得不到送孩子到其他教學質量更高的學校上學,以達到最終關閉這些學校和教學點的目的。 前不久剛剛結束的江西省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江西省政協委員華小明在涉及農村小學教育的提案中指出,農村目前采取四級學校體系,中心小學統管完全小學、非完全小學、教學點,非完全小學、教學點的師資力量極為薄弱,“教學點”甚至不被當作學校對待,大都依靠低薪聘請的臨時代課老師支撐日常教學,教學質量低下,群眾不滿,生源流失嚴重。非完全小學和教學點不斷“被自然消亡”。 這和國務院當年發布的意見,顯然背離。該意見要求,“對保留和恢復的村小學和教學點,要采取多種措施改善辦學條件,著力提高教學質量。提高村小學和教學點的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保證其正常運轉。”對照該意見,可以看到,地方政府并沒有保障對保留的小學和教學點的投入,而是以敷衍的態度對待,明為保留,實則希望其消亡。 這需要對地方政府的消極作為進行問責,更需要發揮村民在鄉村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應該成立由政府官員、鄉村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村民代表共同組成的鄉村教育委員會,負責鄉村教育發展戰略決策,包括如何設置小學和教學點,并負責監督政府部門對學校的撥款,如此,因地制宜保留村小和教學點,并保障其辦學質量,才可能真正得以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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