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市教育部門23日出臺市直學校食堂管理規范,其中明確規定實行“校長先嘗制”:值班校領導需每天、每餐先于學生15分鐘品嘗或食用學生餐,并做好相關記錄工作。“校長先嘗制”意在要求校長切實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該辦法已于去年起在該市一些中小學試行。(12月25日新華日報) 學生營養關乎孩子的將來,關乎千萬個家庭的幸福,更關乎中國的未來。近年來,一此地方不斷曝出學生餐價高質次,缺乏安全性等問題。揚州市推出“校長先嘗制”出發點無疑是好的,但校長先嘗“第一口”真的就能保證學生餐安全營養嗎?這似乎有點牽強,就像煤礦安全要礦長陪著工人下井一樣,是不是又成為一個紙上畫的餅。 學生餐是否安全,是否有營養不在于校長先嘗“第一口”,關鍵在于采購環節。如果校長嘗“第一口”就能嘗出來,除非食物里面真的有毒藥,校長嘗了一口就“倒”了。事實上,食物就是有點不衛生,就是再沒有營養,也不可能嘗出來。只有長期吃,天天吃,才能知道食堂的菜好不好,有沒有營養,價格高不高,質量好不好?而揚州教育部門是要求學校值班領導負責嘗“第一口”,一個稍大的學校,校領導坐下來有一桌子。也就是說,十天八天才能輪到一天值班,一天也就只嘗幾口,能嘗得到真實情況嗎?值得懷疑。 中國食品安全問題,中國一大群大蓋帽都管不好,如果僅要求學校值班領導先嘗“第一口”就能管好學生餐安全,未免想的也太天真了。讓學校值班領導嘗“第一口”,這確實是對校領導的信任,也賦予了他們極大的責任。學生餐的安全與否,有沒有營養似乎全托付給了校長。有了校長嘗“第一口”,可能會使原本承擔第一責任的學校后勤部門和食堂采購人員,把責任轉嫁給了值班領導,從而可能使跑冒滴漏等現象更得更為嚴重。因此,一旦真的有事,值班校長真的冤死了。因為校長就是吃了不安全的學生餐,他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就知道他吃的學生餐是不衛生不安全的。 學生餐是否安全、是否營養不是哪一個部門哪一個人可以承擔的,也不是靠校長嘗“第一口”就能解決的,而是要發揮全社會力量。對于學生餐食物原料的采購,應該由政府出面,組織公開的招投標,在嚴格把握食品企業安全標準的前提下,選擇實力雄厚、管理規范的食品供應商,并由教育部門和食品監管部門共同開展對其日常食品衛生安全的監管。同時各學校要加大學生餐費的管理,確保每一分錢都真正用到學生身上。采購食品交食堂時必須過秤驗收,做到發票記載品名、數量與實物相符,發票記載的內容須有品名、單價、數量、金額、產地等,還須有供貨商的簽名和指模。同時建立定點采購制度,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協議書》和《安全責任書》,提貨時嚴把質量關。另外,要建立由學生、家長、教師等代表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在確定供餐模式、供餐單位、配餐食譜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
相關閱讀:
- [ 12-25]保障食品安全需要“社會共治”
- [ 12-08]食品安全監管不能好高騖遠
- [ 12-08]食品安全需要一次市場重建
- [ 11-14]保障食品安全不能依賴保險
- [ 10-30]農村食品安全不能光靠辦法的“創新”
- [ 09-19]食品安全監管 其實真的只缺決心
- [ 09-14]如何鼓勵內部員工舉報食品安全問題
- [ 09-03]月餅抽檢體現食品安全監管正當其時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