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2014年以來辦理了一批涉及互聯網行業的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案件,共計9件11人。檢方發現,涉案人員多為網站青年業務骨干,大多具有學歷高、受賄數額巨大、犯罪時間長、受賄次數多等特點。(12月24日《法制日報》) 網絡刪帖屬于典型的“拿錢消災”,通過有償的方式消除不利于當事人的負面消息,從而達到蒙蔽視聽的目的。這其間涉及到買家、網絡公司、網站編輯等眾多群體,并因之形成了一條互相關聯的黑色利益鏈。比如最著名的案例,就是原新浪網視頻編輯吳俊、北京同科創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玉科便是利用網絡資源,為著名網絡推手“立二拆四”充當幫手,有償刪帖并收取刪帖費用7萬余元。 若要窺探網絡刪帖的行業生態,在網上搜索一下,就可以找到各種渠道發布的刪帖、推介帖子服務的信息,并有明確的價格標準。而一些政府部門或者企事業單位,也會成為有償刪貼者盯上的重點目標,一些所謂的公關公司或者相關人員,會主動找上門來謀求合作。一些人為了達到目的,一邊炮制假消息和假新聞,一邊又以公關為名要求有償刪貼,并因之成為了種公開的敲詐行為。比如“立二拆四”策劃的“僧人后海船震”“干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奧運”等網絡事件,與網站編輯的助推密不可分。 通過互聯網有償刪帖和發帖的危害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擾亂了正常的秩序,導致信息的失真甚至淪為謠言;二是侵犯了別人自由表達的權利,有償刪帖者經常無正當理由擅自刪除用戶上載信息,直接侵犯公民言論自由;三是制造了一條黑色的利益鏈條,并帶來了惡性競爭,若是行為得不到懲治,就會人人效仿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正如專家所言,這種行為如不明令禁止,用錢可以左右輿情,改變網民對網絡信息的真實判斷,混淆視聽,危害極大。更重要的是,基于發帖和刪帖的利益目的,而炮制出大量的謠言,會給社會帶來巨大的損失。近年來,網絡謠言甚囂塵上,跟這種黑色利益鏈有著因果關聯。 因而治理有償發布、收錢刪帖已然迫不容緩,也成為規范社會秩序,保障公眾權利的現實選擇。網絡不能成為法外之地,網絡空間具有“公共場所”屬性,因而應當恪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線。而治理根治"有償推薦、刪帖"需全方位發力,一則,要明確有償發帖和刪帖的法律責任,并對個案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從而達到懲前毖后的震懾效果;2013年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刑事案件適用公訴程序的條件,并因之查處了一批典型的案例,產生了極強的社會影響力,但對由來已久的行業亂象,還無以起到根治的作用。 二者,要強化網絡行業的自律,從從業者自身先把好第一關。網絡公司要充分認識到自身所擔負的社會責任感,加強內部控制與管理,強化對員工的監督與約束,防止其利用職務之便進行利益交換,在履行好自身責任的同時控好源頭。 三者,要強化公眾的維權意識。一方面要通過大力的宣傳,提升公眾的自我防范和保護能力,使之敢于向非法行為叫板;另一方面,要暢通投訴舉報等維權渠道,建立快速的應對與反應機制,給予公眾權利以保護。 同時要加強對各個環節的管控,不但要打擊非法發帖和帖等“賣家”的責任,也要追究有需求的“買家”的法律責任,同時對充當掮客的網絡公司和中間,也要給予連帶責任。當然最后要發揮群防群治,共同參與治理的作用,在建立廣泛的社會共識的基礎上,讓砍斷網絡刪帖利益鏈成為一場“人民戰爭”,如此才能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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